單車違規 北市要罰!你不認同,那你的建議呢?

掛在天空看星星 wrote:
我倒是覺得大馬路上開條單車專用道不錯,
因為如果大家都塞車,看看旁邊騎單車反而比較快,
你說你會不會考慮換騎單車,這樣一來自然無形中就會推動節能省碳了。

好完美!
就我的感覺... 要是塞車,腳踏車道上也會有機車騎進來塞的...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要罰! 我騎了2x年的腳踏車,
看到很多不管是學生還是什麼的,
騎了腳踏車後就完全沒政府的亂騎,
闖紅燈與紅輪軸站人最多,
只要我們自己好好的騎車,
就不會違法不是嗎?

沒有法律約束的就不會有人去遵守,
雖然立了法警察也不不太可能去管,
但... 立法從嚴開罰從寬最好的啦!
總之.就是不能隨便批評政府就對啦~要乖乖繳稅~還要做效果拍拍手~說幹~的真好就對啦!!

拍拍手~說幹!!的真好~饒了我們吧!!大爺~~
歡迎參觀DHL快遞總監的部落格~ MY BIKE MY TAIWAN~活的精采!!
開罰我可以同意
畢竟有些騎單車的同好
有些真的很不守交通規則
但目前看到的條款有些真的很不合理
尤其是限速部分(15km/h???)
我覺得太無聊了吧
以後是不是路上要擺好多個速限標誌
汽車限速80km/h
機車限速50km/h
單車限速15km/h
路人限速5km/h...


我比較不認同的是限速15,還有雙載這條要清楚規範親子車禍是一般加裝的火箭筒


之前不也是發生單車加裝火箭茼結果被載的出事情家屬不是在怪東怪西


其餘小弟非常贊同,不只是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生命安全


希望其他縣市也能跟進,我對政治非常感冒這是討論單車 單車 單車


而不是政治還有關於經濟問題請去其他版面
依往例,那些腦滿腸肥的政務官,通常只會希望用最省事的手段來限縮某些現象的發生,卻不是以積極的態度來研究、規劃未來的城市發展

所以,某些官員們處理單車問題,最簡單的手段就是... 訂一個 限縮單車路權的條例

這樣可以一方面可以討好現有道路路權既得者,又可以抑制新增加的道路使用族群 (單車) ,避免使的道路交通更加紛亂 ...

這種優越的為官思維模式,才是各位車友要去熟思並深入了解的



看看最原先發佈的日期先後順序,也知道...是在東窗事發後...不得不發一篇滅火的新聞稿 ...唉 ~

單車友善城市是全世界正在風行的現在進行式,也是一種長期都市發展潮流

如果有關單位不想發心思去實質規劃,不願撥經費去改造建設,那單車族...也永遠只能在窩在電腦前打嘴炮

都市建設、發展的主管單位如果再反應不過來... 只會造成社會更多的紛亂與痛苦而已

車友們,請擦亮你們的眼睛阿 ...... 馬陸如虎口,要當心阿



有空的話,請多參考一下,大家研究看看 : ( 嘴炮請免 )

有關 自行車道分類






建議~可分為巷弄-25以內.一般道路-50.省道-60.快速道路-90.國道1-基隆到苗栗100.台中以南全線110.國道3-全線-110.族繁不及備載!
請問!!我們單車族或民眾的意見人家真的會聽會採納嗎?
如果會那是不是可以請他們試騎一下時速15的速度感呢?
建議該項法案研究人員先騎自行車一個月上班,再來研議罰則會比較恰當.
DHL快遞總監 wrote:
總之.就是不能隨便批...(恕刪)

批評政府與政治口水很難界定....
這個討論的原意很好
只是批評意見與批評個人分不清楚導致失焦了很可惜
另一個相關討論的樓被刪除了
這個大概也差不多了
台灣人不罰錢是不會乖的

連老師都不敢教了,還指望靠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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