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論裝不裝反光片, 機車撞到會出人命, 應該車速也不慢機車騎士是否在正常狀態下騎車, ex 無嗑藥或酒駕要判自行車的有罪, 也不是很合理要是反過來出人命的是騎自行車的,撞死他的是不是可以因為自行車無反光片而免罪?!並不會...還是得賠這這樣下去的話, 將來夜間行人可能也要強制穿著反光背心或是在屁屁左側搭掛反光片, 以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台灣的法律...
我個人看法還是贊成花個小錢加裝後燈安全才是第一自己都不重視自身安全還奢望別人來主動關心你嗎到底是配置安全裝備的花費多呢還是事後責任歸屬&收拾殘局的代價大呢相信這個問題答案大家都知道何況現在的單車燈具與運動型吊飾燈都愈作愈美觀Frog,cateyes,giant,nike,adidas...都不錯價格ok的話何樂而不買呢就上面的新聞事件來說這樣子的內容來敘述太少對於非當事人與目擊人來說很容易造成斷章取義的誤判很難讓大家判斷責任歸咎還是小心為上別讓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吧
如果有一堆反光的在車上但卻遇到沒有開燈的追撞....結果如何???不論是騎什麼車, 開什麼車, 在路上就是要特別的小心注意注意自身安全, 也要注意別人的安全 !!夜騎的 ,最好前後有燈, 後面的人看得到你 , 前面的人也能注意你, 安全第一, 生命無價啊 !!
對於報載腳踏車未裝反光片致生車禍應負過失責任之法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9 條 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或馬達行駛者,依汽車之拼裝車輛處理。現行自行車出廠大多配置煞車及反光裝置,但鈴聲及燈光應無強制規定為原廠配備,故無配備如何保持良好完整,請待查詢主管機關是否有規定原廠配備需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再行回覆.
結論:夜間上路,請做好相關照明及反光措施,不光光是保護自己,還是讓其他用路人能『知道』前方有輛慢車但是一般的阿北阿桑騎的一般腳踏車,大多無任何反光裝置唉~真的超危險的啦!尤其下雨天路燈狀況不佳處,真的還蠻不容易發現他們的有這樣的家人,請年輕人多幫忙宣導或注意畢竟許多上了年紀的,比較缺乏這樣的安全觀念
supramessiah wrote:黑夜裡, 無反光或警視燈.在馬路騎行, 如同臥軌行為. 危害公眾安全....(恕刪) 同意+1真的很危險! 我有三次騎車,時速約45~50km,時間約晚上7點騎到離腳踏車約4公尺才發現有人在騎車...真的很可怕!
張小偉 wrote:焦點會放在腳踏車有罪...(恕刪) 當然沒有問題,不過就算人死了,不代表他沒有錯,法律上還是應該釐清責任範圍。騎車開車,本來就需要準備隨時停車。並不代表其他人沒有裝反光板就是活該死,因為如果是一隻狗,這隻狗是否又該死跑出馬路?這是社會責任的問題,是我們在開車騎車的時候,有沒有在乎過別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