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記錯的話再上波那一各路段,有標示用牽車上去的,如果是的話那錯的人就不是那位婆婆囉
qqwen wrote:
當著小孩子面前罵家長...(恕刪)





守法與會不會讀書不會成正比,有讀書的大部分在旅遊地區都會留下名字和到此一遊,而那些阿公阿罵阿尚書讀的少 不會寫字所以不會留下名字到此一遊,誰的觀念好?難道書讀的多可以破壞景觀嗎?
不要看不起沒唸書的,會做壞事的好像讀的書都粉高歐, 你可以說她們習慣差, 隨便慣了,
反思 ,沒辦法現在不教生活與倫理了,公民與道德好像也沒在上了,
有唸書不等於有公德心

騎車不是只有版主能騎
大家互相吧

我非常不認同版主開罵這件事
你跟一個大嬸在計較
她懂什麼呢?

騎車的規矩/共識不就這幾個月來,
單車熱門了起來以後
才你言我一語地建立起來的嗎

總之,
版大若好言相勸, 那我覺得版大氣度風範都不錯
若用罵的, 那我實在不曉得版大的立場是什麼
憑的是什麼?

供參考
asdfgh121tw wrote:
小心正義魔人說你騎車...(恕刪)


不會啦

是我的話

我會說 為什麼要等太陽下山、天氣涼了才帶全家出來??

就是因為天氣涼了 所以河濱車道上什麼有的沒的才都會冒出來

如果沒辦法把那些有的沒的處理掉 就自己摸摸鼻子挑冷門的時間出來比較好啦


我自己都是挑上午十點過後出門 下午兩點多就回家

這個時段 河濱單車道人可是少得要命

不過還是有爸爸媽媽帶小孩全家出門騎腳踏車的 沒這麼難嘛 防曬做好就好了


總之 河濱單車道的下午時間別去跟人家湊熱鬧啦

自己一個人去湊熱鬧 是自己危險

帶全家去湊熱鬧 是帶給自己家人危險

挑冷門時段出來吧

包妳騎得輕鬆又快樂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antkiller wrote:
看準時機超過去..(恕刪)


不知道樓主超車,有沒有知會前面的大嬸。
你明明知道他騎的搖搖晃晃,技術不好。
要是你無聲的超車。
他會突然停車,會不會是被你的行為嚇了一跳?

嚴格來說,樓主已屬『逆向行駛』
樓主不知道哪裡來的禮義廉恥,去對別人說嘴。
『別人騎太慢=>逆向超車=>超車不順就開罵』
樓主是這樣教育小孩子的嗎?

antkiller wrote:
使得我不得不緊急把龍頭向左一擺
這時我忍不住了
把這段時日在騎自行車道所憋的怨氣
一次宣洩給這位大嬸
..(恕刪)


樓主這樣停下來罵,『緊急把龍頭向左一擺』
在後頭騎車所看到的,
不也是停在路中間嗎?

那樓主罵的,不就是自己正在做的事情?

antkiller wrote:
會這樣問是因為 一路上沒念書的人一堆
..(恕刪)


有必要這樣責難別人嗎?
『看準時機超過去!』你的行為,從別人的立場看來,
『邀受喔!一聲不響就從旁邊冒出來!』

『逆向行駛=>被人卡位=>不爽開罵』
樓主,你確定你有讀過書嗎?



你的仇人真多,30天真的不夠你進行處理。
交通部或是個地的交通局要宣導單車安全..(到目前都沒有看到)
這種沒神經的早晚被它害死了~
找罵~剛好而已~~
說穿了就是因為單車道沒有執法人員,所以大部份的車友只好"按"在心裡

試想,如果把樓主和大嬸的交通工具改成汽車,地點改成高速公路?

不知那些為大嬸突然停車的舉動說情的大大們,還認為是情有可原???

不就是那位大嬸覺得可以隨便將單車突然停下來,甚至突然回頭的想法造成的嗎?

我想用路觀念不應該隨著交通工具改變就輕忽,畢竟不只會傷到自己,也會傷到別人
就我所知
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
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
在沒有最低速限的道路上
開多慢應該也是不違法吧
也許這中間有些公眾品德的問題可討論
不過樓主所用的"討論"方式
實在令人

antkiller wrote:
或許他看準了時機 來個急停下馬

版主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為啥一堆人會認為大嬸是"行走"在路中間的"行人"呢

antkiller wrote:
(可能突然想到家裡的瓦斯沒關吧)

也許是大嬸在路中間發現危險而急停
你不是她怎知道她是無故停車呢?

antkiller wrote:
有一位大嬸連同家人左搖右擺的當起了活動路障

大嬸只不過響應政府的限速10公里的政策
而腳踏車騎很慢的時候左搖右擺是很正常的..又不是憲兵機車連的說
如此守法守份的好公民得不到大家的贊賞
反而一致開轟.....這樣誰還想要守法呢?

antkiller wrote:
我這樣會太沒品嗎?

我不認為這樣子沒品
只是要將心比心
誰家沒大人沒小孩
老人家出來騎車只不過想吹吹風、運運動
你要他們以時速2X公里保持直線前進不是太難為他們了嗎?

antkiller wrote:
使我覺得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脅!!
這些人算是姑息養奸嗎?

這該怪政府
沒把單車道規劃成八線道
沒規劃快慢車道
沒規劃超車道
要罵...........請到.....
交通部 http://www.motc.gov.tw/
臺北市政府 http://www.taipei.gov.tw/
臺北縣政府http://www.tpc.gov.tw/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http://pkl.taipei.gov.tw/

其實既然知道前面的是屬於那種你認為的"危險駕駛"

那麼怎麼不下車牽車快速通過!?

等到遠離危險後在上車享受騎乘

這就好像你看到前方有機車在蛇行

或是看到有轎車在競速蛇行的時候....

你會跟在他屁股後面慢慢來呢~

還是想辦法遠離這種人車遠一點以求自保!?

就如你所說的有些人可能真的沒知識沒常識沒見識更沒本事

那~~~為了求自保

當然是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就算開罵或是當面指正對方的效果有多大呢?

反正在這樣的風氣這種道德觀念以及法律水準的社會.....

自掃門前雪能求自保就要偷笑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沒有事

既然是快樂的出遊何必為了這種事情去破壞自己的雅致不是嗎!?



搞不好當你在開罵的同時...其它不清楚事情從頭至尾的人

還當又一個單車大頭症的人在發作

而開這版發洩自己心中不滿的時候....

也是會有不少跟你不同看法的人跳出來砲轟....

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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