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不顛 wrote:
話說小弟平常只有在晚...(恕刪)</blockquo
小弟倒是心有戚戚焉...
由於現在都是單車通勤,所以幾乎天天都是"夜騎河濱",路線也和樓主相同,
河濱車道本來就有部分路段較為狹窄,如果遇到"純休閒"的慢騎族,
難道真的就一直跟在後面???
不過要超車時,照子真的要放亮點!!!
Stefano wrote:
對方只是沒裝車燈而已喔
樓主您是逆向行駛喔
您已經侵犯了對方的路權了
比例原則下您錯的比較多喔
對方沒罵三字經XX你,已經很有修養了...(恕刪)
原本不想回答你的,但怕你誤導其它人
已有網友幫我回答了,夜騎是有規定要裝車燈,之前有個判例機車騎士撞到沒有裝燈的腳踏車騎士,機車騎士被判無罪
請先搞清楚何謂逆向行駛,侵犯路權。道路交通法規規定雙白線不可變換車道,雙黃線不可逆向超車,河濱車道有些路段比如轉彎處也是會畫雙黃線,那種路段我就不會超車,如果我的行為算侵犯路權、逆向行駛,那台灣一天可能發生數十萬件侵路權、逆向行駛
至於三字經這種事,我想是你倒果為因了
也許標題下的不好->高速對撞,但高速對撞的由來,並不是我騎多快,我只是騎20~25之間,這種速度,稱不上快速,只是當要超車時,就一定要加速,才能超越前車,而超車時間是愈短愈好,若我前車也是20初頭,我一加速當然就快30了,若對方也是時速30,這樣直接對撞,當然算高速了。
若對方有燈讓我知道對向有來車,我也不會去超車,我只是把我遇到的危險情況提供給大家參考,謝謝大家指教
你被超車的次數遠超過你超車的次數。
但重點是,人家超你車這麼多次沒發生差點對撞
但你超車這麼少次卻發生差點對撞
對方是自行車,所以你聽到了煞車聲
但如果對方是行人或狗,我想你能聽到的只有被撞後的慘叫聲了
有人騎車沒裝燈,是現況
而且是大家都知道的現況.
百多塊的車燈對一些人來說就是一種負擔
既然知道這種現況
沒把握不撞到人的狀況下,本來就該慢慢騎,就算騎不痛快也只有等。
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要求別人似乎是自私了一些.
另外,燈裝的越低 角度越小,照得越遠,對對向來車的影響越大
你看不到對方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燈太亮,使得你眼睛的感光能力下降
那段路我每天晚上都騎,就算不開燈的狀態,也不至於看不到人。
我開燈除了警示,最主要的是因為常常有對向車燈太亮讓我看不到路。
法規上有無規定要不要裝燈我是不清楚,不過裝個前後燈應該沒很困難也花不了多少COCO吧,保護自己也提醒別人。
就像騎腳踏車戴安全帽,法律也沒規定呀,保護自己就看個人。
不過話說回來,夜間騎車不裝前後燈,影響的不只是自己吧!!
我個人覺得樓主可能會有爭議的就是夜騎速度較高,說他"逆向"超車似乎太沉重了,在台北的河濱車道,應該很難不發生所謂的逆向吧,自行車道都太小條,又要閃併行聊天的夫妻情侶檔,又要閃大人帶小小孩騎車,又要閃在跑步或散步的行人,很難不發生短暫騎車靠左邊的吧?所以需要的是更小心,更安全的配備。
所以,還是建議,要夜騎,請裝燈,不裝燈請白天再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