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看到這一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台幣18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所以改車是違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