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美麗的風景,絕對不是人

我覺得這種兩鐵列車,真要解決爭議,就乾脆在牆上釘上一個直立式掛車架(勾住前輪的那種)
地上再一排綁住後輪的固定帶
然後也不要搞什麼椅子可以掀起來,
乾脆直接拆了吧

crazybirdyman wrote:
你有看到位子 你想怎...(恕刪)


擋到通道的單車
被稍微移動一下
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也是很詭異

只強調自己物品的所有權
而不懂自己該負的保管責任

就像一些把鞋櫃拿來占用公共梯間的住戶一樣
他們也都是這樣嗆的

我還真的是不敢去動

但是 真相是什麼 ??

其實這篇文章只要不要畫錯重點 (更不要謾罵,因為有法律責任!)
是一篇很值得討論的文章
因為裏頭點出台鐵的問題
也是大家發表高見爭論的點

看到關於兩鐵車廂諸多見解
在下也忍不住發表個人淺見
或許不正確
只是想提供一個思考角度

在下以為凡是經過頭腦的設計
必定有其優先考量
假設台鐵是一家有腦袋的企業
相信兩鐵車廂及其摺疊坐椅
必定有其考量及使用目的

如果兩鐵車廂只是要給未攜帶單車的一般民眾使用
為何要稱為兩鐵車廂?又為何要設計成摺疊坐椅?
反正都是要載人
乾脆設計成一般坐椅不是更安全穩固嗎?

兩鐵車廂無庸置疑
是為了呼應台鐵及政府的環保政策
鼓勵民眾騎單車搭火車而不是開車出遊
以前要將單車上火車
要嘛托運要嘛包裹妥當作為大型行李攜帶
然而
托運怕損害高單價單車
非折疊車打包因體積較大也有不便
因此上述作法無法符合所有單車族的需求
甚至將單車當作大型行李隨身攜帶乘坐在一般車廂時
也可能造成一般民眾的通行阻礙或誤傷
所以
台鐵引進更先進的電聯車廂
裡頭有更友善的單車停放設計
也就是微笑號的兩鐵及無障礙車廂
以期更加便利單車族及身障人士使用
所以此種車廂在某一區段設計了可摺疊坐椅
讓有單車置放需求的民眾
購買單車票以取得停放單車之權力 (←拍謝~選錯字了~!是「權利 (right)」而非「權力 (power)」)
但是
單車客並非常態
當無單車停放需求時
可將摺疊坐椅放下
供未攜帶單車的一般民眾使用
以期空間得以充分利用

因此
在下認為
對於購買單車票的民眾
得優先一般民眾使用兩鐵車廂的單車放置區
即使摺疊椅上已經有民眾乘坐
仍可請求單車放置區上的民眾離開
以便放置單車
至於單車票價昂貴或便宜
那是台鐵的定價策略
就不討論了

上述看法
從設計原意思考
供參考


其實
關於「在單車停放區,單車有無優先停放權?」的問題
問台鐵最快
台鐵發言人請作答!
不再回覆任何問題, 不再提供任何意見
WOWO88 wrote:
擋到通道的單車
被稍微移動一下
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也是很詭異

只強調自己物品的所有權
而不懂自己該負的保管責任

就像一些把鞋櫃拿來占用公共梯間的住戶一樣
他們也都是這樣嗆的

我還真的是不敢去動

但是 真相是什麼 ??


你的前提是 在火車上「擋到通道的單車」

你拿這個 跟 鞋櫃拿來占用公共梯間的住戶 來比較

這不是 懶覺比雞腿?

哪 我問你 這台單車 哪裡擋到 通道?人走不過去嗎?要用飛的嗎?

火車上的單車 沒買票嗎?沒使用空間的權利嗎?

換做是你 站在空位前面 不想坐空位 任何人 都可以把你推開 去坐空位嗎?
不用 開口請人移動嗎?

什麼叫做「嗆」?亂動別人東西 又找 車長 來胡鬧 才是「嗆」

你說.. 自己的單車連放在火車上 跟人都在車上 也叫做 沒有負到保管責任?

誰教你的?

那我問你 帶單車上火車 怎樣叫做 負到保管責任?

在樓主說的是不是真的都是個問題下,你要說誰對誰錯,會不會太武斷?
今天台鐵在不知道究竟誰對誰錯下,當然是這樣調節.
不然難道要比誰的父母夠力?
樓主今天完全只是為了爭一口氣,不接受調解最後再罵台鐵爛,這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我有說要樓主退讓嗎?
還是你認為樓主跟那女生就像兩隻狗在互鬥,先轉頭的算輸?
不過是接受調節,又不涉及樓主跟女生的對錯.
只是不造成其他人的困擾而已.

crazybirdyman wrote:
沒有是非對錯 如何論...(恕刪)

cornerye01 wrote:
在樓主說的是不是真的都是個問題下,你要說誰對誰錯,會不會太武斷?
今天台鐵在不知道究竟誰對誰錯下,當然是這樣調節.
不然難道要比誰的父母夠力?
樓主今天完全只是為了爭一口氣,不接受調解最後再罵台鐵爛,這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我有說要樓主退讓嗎?
還是你認為樓主跟那女生就像兩隻狗在互鬥,先轉頭的算輸?
不過是接受調節,又不涉及樓主跟女生的對錯.
只是不造成其他人的困擾而已.


你叫樓主接受 台鐵 安排退讓去 駕駛艙 不是叫樓主退讓?那叫見鬼喔?
哪來互鬥?
擺明就是 單車擺著 你女乘客 沒事動別人的車幹嗎?有啥權利?
女乘客 自己犯錯亂動別人東西 不用道歉嗎?樓主等個道歉 有啥不對?

沒有對錯?幹嘛要調解?
以後 你走在路上 被人欺負 然後 調解你 以後改走別條路
然後 避開 欺負你的人 讓他走那條路

這樣是對的嗎?這是什麼 姑息養奸的心態?

Starsplash wrote:
其實這篇文章只要不要...(恕刪)

這位大哥講到重點了
也是我之前一直強調的
是否有明文規定單車的優先權
以及一個佔用這麼大空間(約3-4個座位 2個摺疊位+1個綁單車桿 還有一個 前輪)
只收 50% 的票價 還要有優先權合理性在哪

先聲明我個人非常愛騎單車
從我女兒 中班騎四輪小單車開始
騎到現在國一 去住校了
騎車帶給我和女兒很多快樂的回憶

騎車是快樂的
雖然因為運送的關係
我們都是租用 疏洪道的公共單車
三重 五股 八里 13行 關渡 淡水 板橋
好多快樂的回憶

今天看到車友為了運送單車
發生不快真的很遺憾


WOWO88 wrote:
這位大哥講到重點了也...(恕刪)


你老大騎不騎單車 跟 優先權 跟 女乘客亂動別人單車 根本是三回事

我問你
女乘客 有啥權利 亂動別人的單車?而不用道歉?還找車長來 胡鬧?

根本就是 姑息養奸 做錯事情 不用反省?

crazybirdyman wrote:
你老大騎不騎單車 跟...(恕刪)

就我理解
我若是車長
會先對單車未依規定完整固定在其應有位置處理

當然我不是台鐵人員 細則也不清楚

單車擋到通道 跟他有買票是沒有關系的

剛有一直強調
可放單車區是單車上火車的限制
一定要能放在 那個區域 單車才能上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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