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指摘別人沒牽車的,你們確定該受傷車友是因為騎過去受傷嗎?還是你們確定牽車過去就不會受傷了?那個地方特寫請注意看一下,腳如果放在踏板上高度應該不致會碰到,反而用牽車的話碰的的可能性大增,鱉看到影子就開槍。
請教一些問題若是太白目請見諒請問一下為什麼會有條子伯伯在場?發生類似事件需要報警嗎?若是私人設置的路障,敲平鐵片的行為有牽涉湮滅證據,或是破壞他人財物的罪責嗎?而要是公家的,要是敲平了或是敲壞了鎖會有破壞公務的罪責嗎?又是否可以申請國賠感覺上問這些似乎有些白目但這牽涉本身權益的東西,總是希望能弄清楚一點
由圖片看來,依照那個鐵片的位置,就算是抬車過去,也無法免除被割到的危險。相反的,如果是未下車而直接騎過去,反而是不會割到腳的。搞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未能經過思考,就開口轟人。話說台北市不是有個市民專線嗎?哪個好心人幫忙去回報一下吧。
Bike Smiling wrote:您的意思是指"騎過去的人被割傷是罪有應得囉?"請問一下, 走路的人也要跨過去嗎? 兩個問題。1.第一個問題。我舉個例子,斑馬線太滑,機車騎士容易打滑,如果騎車真的打滑,我會檢討自己,車速是不是太快,是不是忽視斑馬線的存在,路不是只有機車在使用,還有行人、汽車,設施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家都要使用,大家都要小心單車道也是一樣,有童車、有慢跑、有各式各樣的單車,就是不能有機車,設施有他一定的用處,既然要使用,就得小心,不是嗎?我也會騎單車闖紅燈,我也會直接騎上牽引道,但是萬一發生事故,我要怪誰?我想,我只會怪自己,怪自己不夠小心。2.第二個問題。簡單多了,雖然問的有點【情緒】是的,你可以跨,你也可以繞,你也可以跳過去,如果你夠瘦,你也可以匍匐穿越。抱歉,你【情緒】的問,我【情緒】的答。我覺得鎖頭的位置有危險,這可以建議相關單位,但是經過柵欄要牽、要騎,就得自己小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