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wang wrote:如果您要問我,這些需...(恕刪) 我非常清楚你說的,所以我的觀念是因為需要所以要強制.不然太多人會以各種理由推託,立法下去才能立即達到效果.這樣了解我的論點嗎?,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不代表大眾.
utt669 wrote:我非常清楚你說的,所...(恕刪) 收到!你這樣說OK啦,我瞭解你的意思。願意討論的,我回答你,沒理性的亂回答的那些人,我也看不懂他們寫得...就 這需要數據來證明需不需要,從我看的那篇報導語焉不詳,死亡率5.6%(全台人口有5.6%的人死亡....哈,開個玩笑) 排全世界第三....這樣講太籠統。直覺是不需要,自行車的"頭部受傷率"可能遠遠小於機車。要立法還是要顧及科學的,例如明明自行車是腳的受傷率高,卻偏偏叫我們帶安全帽。哈哈,一整個給他好笑。我想起來少林足球理,大師兄被打腿,打你個金剛腳.....哇..哈哈。
戴安全帽與否~應該是人身自由!!尊重生命與否~也是自己的自由!!應該注重的....馬路要不要鋪好一些?日本單車使用量更大...難道人人都有戴上安全帽??小弟淺見...要是車禍造成單車騎士受傷,是因為沒戴安全帽而造成的頭部傷害,責任歸屬就在單車騎士本身...這樣應該可以和平一些!!!不應該叫大家非要怎樣做!!!愛不愛自己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