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倒楣的事主,視力也太差了,居然一停電就能馬上撞上障礙物,人在夜間的視力不可能是0吧!!法官也不知是否有找人去現場模擬一下狀況.我個人曾成在下雨的夜裡(冬夜7:00前後)由北宜石碇段進新店,路燈稀少,真的很暗,偏偏是最後幾里路,大燈沒電,我靠著青蛙燈(這個燈很微弱吧 一個LED 只能標示用),在無路燈的路段,2-3公尺內還可見,隱約可見前方5~10公尺的路況,.下坡慢慢滑行(下坡隨便都有20KM)我也沒衝下懸崖,至今安在.
同意!同意! 裝車燈也看不太到路, 那裝車燈要做什麼? 那只要停電, 所有事故是否都算政府的? 這麼都能告贏喔? 晚上騎車車燈本來就是必要的, 車燈亮度也應足夠照亮前方路面. 就算是沒有路燈的路, 我想很多人也都會很小心的騎吧.....
那我前陣子在土城河濱撞到怎麼辦?那時候因為回程晚了剛好遇上熄燈熄燈之後沒多久剛好在土城那裏撞上水泥柱第一、過了熄燈時間才撞上的第二、撞上的是未設反光標誌的水泥柱雖然我有前後車燈還有安全帽手套等裝備但是我還是摔壞了前叉再加上回程的計程車資請問我該申請國賠嗎?應該不吧就連條子杯杯都說~~"自摔"這還需要多言嗎?至於那位國賠小姐~~是騎多快呀?我的khs r1000當時時速少說也有30上下啦整個人飛過去少說也有五隻的水泥柱..我覺得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義啦別問國家給妳什麼~先問問自己給國家什麼啦自己的基本安全防護有沒有先做好再來問規劃設施是否妥當吧如果今天遇到的是地痞流氓打劫的話當然~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國賠的啦各位覺得呢?
台中的潭雅神車道不用停電就嚇死人了原本就沒啥照明設備非常多路段根本就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不是旁邊冒出一些散步的民眾有些會帶個燈還好~遠遠就能看到不然就乾脆來個3人併行騎單車沒燈具的就不說了台中縣政府不知道是那邊請來的設計師把單車道弄個波浪道做啥又不是在玩極限運動也沒裝反光條也沒燈具搞的路剩一點點
pupu0821 wrote:有裝車燈卻看不到?...那裝了他做什麼?...自己也有責任吧...看是要裝號稱台灣之光的M1+...或是300多元的伸縮槍燈...或是千元以上的槍燈...會看不到?... 首席騎士 wrote:小弟認為還是要搭配超強的D1應該會解決M小姐的困擾~一個若太少~兩個應該剛剛好 p020973 wrote:政府有錯是肯定的~不過我相信如果用DOSUN M1這種等級的燈就不會發生此悲劇 大家好像忘了意外發生時間是2007年
Jalabert wrote:大家好像忘了意外發生...(恕刪) 單就發生意外的時間是2007年那時我還沒騎腳踏車來運動也沒想過騎車要用車燈的…可能當時的法官,也不認為沒用車燈有什麼錯吧如果是現在,可能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