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en68200 wrote:
搶劫....要搶什麼呢.......連你的單車都沒摸到......是外勞就一定是要搶單車嗎
搶劫是重罪.....如果只是你個人的猜測就能定罪.......比北韓還可怕
誠如你說的你穿卡鞋不好跑.....真要搶應該是兩個人騎兩部車.....連你的一起騎走....你不是就追不到
還兩個人騎一部讓你很容易追到.......搞不好是喝太茫了
把樓主錯認是一樣進口的用力的打招呼罷了......這樣的話連傷害罪成立都有疑問
法律我不太懂
看您一口流利的口才想必很懂
不過不懂的我 倒是不認為這是打招呼
P.S 最後你補充的 .. 或許是 或許不是 但你能保證這不是脫罪的藉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