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今天夜騎回家遇到兇惡的外勞~行為可惡!

deven68200 wrote:
搶劫....要搶什麼呢.......連你的單車都沒摸到......是外勞就一定是要搶單車嗎

搶劫是重罪.....如果只是你個人的猜測就能定罪.......比北韓還可怕

誠如你說的你穿卡鞋不好跑.....真要搶應該是兩個人騎兩部車.....連你的一起騎走....你不是就追不到

還兩個人騎一部讓你很容易追到.......搞不好是喝太茫了

把樓主錯認是一樣進口的用力的打招呼罷了......這樣的話連傷害罪成立都有疑問



法律我不太懂

看您一口流利的口才想必很懂

不過不懂的我 倒是不認為這是打招呼



P.S 最後你補充的 .. 或許是 或許不是 但你能保證這不是脫罪的藉口嗎 ?
deven68200 wrote:
搶劫....要搶什麼...(恕刪)


請用同理心看待這件事
難道真得要當事人是弱女子,真得被搶才是算嗎??
外勞偷單車這是大家都知道,搶劫也是有可能的。
說不定心情不好,喝酒後,要搶劫兼打人出氣也是有可能的。
兩個人去搶一個人是有可能的。
難道你真得覺得他是要告白嗎???

如果今天你是當事者,上來告訴大家,讓大家都有個警覺
結果大家冷言回你,你做何感想????
台灣人要團結~~~~~~
deven68200 wrote:
genemeter大...(恕刪)


唔, 那恭喜deven68200大大, 你說對了, 不是搶劫...給你拍拍手
不過我也沒說過那是搶劫...只是純粹認為你閒閒在說風涼話...無聊陪你打打嘴砲而已
SENDOH0420 wrote:


請用同理心看待這...(恕刪)


我覺得必須就事論事,不能因為他們是外勞就要貶低他們的人權。

台灣人殺人放火也一樣必須受法律制裁。

犯罪行為不能主觀認定,該追究不放過,沒有做的不可以強迫定罪。

不是說要同理心嗎?標準在哪裡?白人?黑人?黃種人?上流or低賤?

我這個賤民實在不能理解.............................


某日一個美麗的業餘攝影家在一處海岸邊手持相機,一個士兵阻擋拍攝並且要將她逮捕,

攝影家稱:我沒罪!我又還沒拍照!!

阿兵哥回道:可是妳身上帶著犯罪工具,就是有罪!

攝影家突然大叫:搶劫強姦阿!搶劫強姦阿!

阿兵哥驚慌失措說:我沒有!我沒有!你亂說!

攝影家緩緩說道:可是你身上也帶犯罪工具!!而且你摸到我的手和相機,難道說是《老闆!滑鼠壞了?


可能是....或許是.....應該是.....絕對是......
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有人打招呼是這樣打的嗎?
太離譜了吧!!
被自己人欺負就算了還被外勞欺負
現在是怎樣?
還有人說是打招呼的方式
我覺得一定要讓外勞知道
他醬是不對的
還好只是跌倒
萬一腦震盪怎麼辦?
一定要讓那外勞付出代價
至少讓他知道我們不是那麼好欺負的


Ich liebe Dich大大

我也不認為是打招呼.....說打招呼是對照那些一口咬定是搶劫的言論而發

當然也可能是真想搶劫事後辯解之辭.....但搶劫是重罪.....要定罪要證據....毫無證據之下不能憑空想像的入人於罪

要認定人家犯罪要拿出證據......不是要人家來證明沒犯罪

SENDOH0420大大

所以呢...要同理心認為外勞搶劫了.....證據呢....只因為以前有外勞搶單車

所以論定連單車都沒摸到也是搶單車



genemeter大大

我不是在說風涼話.....只是不贊同無證據之下一口咬定外勞一定就會搶單車

盲目的來表現台灣人的團結.....無聊要打嘴砲很好........但多用點腦看清楚點更好
看到這
我也只能說
真可悲啊,生在這個國家
在自己的國家被外勞欺負
警察大人竟然也不會主動積極的幫自己的同胞
今天我們是站在對的這一邊
竟然還是受到此等的對待
難怪…我們國家的總統要拿綠卡
我們的立法委員要拿綠卡外加雙國籍
我們的有錢人想移民到國外
可悲~~~唉
各位大大!!主嫌犯已經抓到了!!
當時外勞對我做的舉動!!
每個人當下的反應皆不同!!變數也不同!!
完全是看當時的狀況如何!!因人而異!!(外勞有犯罪動機的話!!)
主嫌還知道要往自己人多的地方跑!!
共犯抓到後直接回我!!不是我推你的!!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認識對方!!等等.....(意識明顯清楚)
這些都是發生後!!才知道的事實!!
而且是指對我來說!!所發生的事實!!
但是外勞真正的意圖為何!!不清楚!!
如果是換做別人!! 也是相同的狀況嗎?!!不清楚!!
如果推倒後昏了!!車子還會在嗎?!!身上財物還會在嗎?......等等!!不清楚!!
也許也會叫救護車送你去醫院!!
變數太多太多了!!假設來假設去!!抓文字上面的小地方來做文章!!沒有意義!!
雖然他的說詞如我打的!!但是真相如何!!不清楚!!
所以囉 !!既然都破案了!!也無需再去爭吵!!

那麼多大大!!提供了那麼多的意見!或者分享不錯的文章、心得、知識.......等等!!
有值得學起來的地方!!就把他牢記!!
這才是大家發文!!真正的用意!!是吧!!

主嫌犯抓到了!!
在此~也要非常的感謝每位大大提供的意見!!


頭痛醫頭 腳痛一腳

拿裡出事制拿裡

應該想想法子 未出事先醫
deven68200 wrote:
搶劫....要搶什麼呢.......連你的單車都沒摸到......是外勞就一定是要搶單車嗎

搶劫是重罪.....如果只是你個人的猜測就能定罪.......比北韓還可怕

誠如你說的你穿卡鞋不好跑.....真要搶應該是兩個人騎兩部車.....連你的一起騎走....你不是就追不到

還兩個人騎一部讓你很容易追到.......搞不好是喝太茫了

把樓主錯認是一樣進口的用力的打招呼罷了......這樣的話連傷害罪成立都有疑問


大大是否有個人部落格有照片的
可以公布?

假如我遇到大大騎腳踏車, 也用這種方式跟你打聲招呼
因為你跟我同是台灣人,

假如你報警抓我,
我回應:因為大家都是台灣人
這只是用力打招呼罷了
連傷害罪成立都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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