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6125 wrote:
PO 文並非想引發炮火,當收當付絶不會少,被回絶之後如何討論付費原則?相信大家皆有住宿外地經驗,僅提供本身經驗,表達不推薦之意,謝謝大家~...(恕刪)
基本上就那張旅客住宿須知而言
明明白白就寫著 超過半個小時以半日房價計 超過一個小時以全日房價計
就可以看出樓主心態上是怎麼回事了
如果不是想要業者提供免費的殺米速
不知樓主還想跟業者討論什麼?? 低思抗(discount)嗎?
這句「當收當付絶不會少,被回絶之後如何討論付費原則?」
您真敢講啊!
樓主若說跟業者討論退房後
可否將行李借放一下大廳或其他空間(不佔房)
多久時間之內回來領取
這樣或許說的通
如果我是業者來看
旅客須知都給遊客看了
還來討論是否可以稍晚退房
這個稍晚退房勢必是超半個小時的
有什麼好討論的 就是按表計費囉!
什麼事都您方便就好
業者的生意還做不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