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今天夜騎回家遇到兇惡的外勞~行為可惡!

樓主大大

這是樓主大大處理的很好了.....應該說有能力這樣處理已經很厲害了

包含體力智力都很不錯的......只是儘管懷疑的很有道理........這本來就不可能構成搶劫的

沒搶劫行為怎麼當成搶劫偵辦的........懷疑的在有理都還只是懷疑......所謂的共犯也很難被當成共犯偵辦

外勞不管你喜不喜歡......沒犯罪就不能入他於罪

自稱台灣人也還有那一種看到不同言論就幻想訴之暴力的.........跟喝醉了的某外勞被摩扥車按喇叭就想攻擊他

不是一樣嗎
deven68200 wrote:
樓主大大
這是樓主...(恕刪)


Deven68200大大, 怎麼不見您利用金頭腦幫幫樓主呢?
Deven68200大大


人就被推倒在地上了,還不算有攻擊的行為

難道要倒地後在被後方來車撞死才算嗎???

不知道你是如何看的.

luke張 wrote:
Deven68200...(恕刪)


人家又沒說不是攻擊行為

他是說那外勞又沒有搶劫的行為,憑哪一點來用搶劫來辦他



真是充滿理盲濫情的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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