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大大這是樓主大大處理的很好了.....應該說有能力這樣處理已經很厲害了包含體力智力都很不錯的......只是儘管懷疑的很有道理........這本來就不可能構成搶劫的沒搶劫行為怎麼當成搶劫偵辦的........懷疑的在有理都還只是懷疑......所謂的共犯也很難被當成共犯偵辦外勞不管你喜不喜歡......沒犯罪就不能入他於罪自稱台灣人也還有那一種看到不同言論就幻想訴之暴力的.........跟喝醉了的某外勞被摩扥車按喇叭就想攻擊他不是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