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st wrote:大張起鼓的通知大家這...(恕刪) 樓上的車友說得好為什麼不把那不該花的花費留給更需要的小朋友們呢?(有沒有人想喊:捐出來,捐出來)新聞內容說"6天借住朋友家,只有5天需花錢住宿,花費約4萬8千元,食宿加起共約10萬元"已經有一半住宿都不用錢,還要花到十萬!那藝人真的是異於常人!這樣的環島有意義嗎?前年跟公司同事環島每個人全部家當上車每台車都至少二三十公斤連後援車也沒有!雖然辛苦了一點八天多也是一樣騎回來(五個人吃住也不到十萬)如果有機會,還會再去一次!
lizst wrote:大張起鼓的通知大家這...(恕刪) 對藝人來說,宣傳才是重點, 而且只能報好的一面...話說前年跟大女兒環島9天花不到1萬元(兩天住親戚家),今年帶小的去環島10天, 豪華了一點, 大約花1.5萬, 也玩得很快樂, 而且我覺得吃住都夠好了呀!
hftgh wrote:今天有看到新聞有報導...(恕刪) 我上次單車環島(也是第一次)花了七天六夜,總里程平均算下來每天約160~180KM,說真的沒玩到啥,早上6點騎到晚上7點,除了休息就是在趕路!但是沒辦法,上班族咩!PS.樓主~在01認真你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