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老人真的很難搞,我個人就有經歷,小弟我前一台腳踏車被偷,後來在路上被我看到有國中生騎著我的車,攔下來報警後,查出是一家二手車行賣出的,老闆是一個快70歲的老人,大家應該會想說抓到人真好,錯,這是惡夢的開始。
當天作筆錄,那老人家竟然可以找來疑似黑道來警察局恐嚇我,叫我不要告那老闆,我心裡想,到底是誰犯錯阿,最經點的一句話就是"人家都70幾歲了,就饒過人家",在警察局聽到當場快昏倒,難道70幾歲的人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嗎?
還是說老人就可以殺人放火?
後來因竊盜罪是公訴罪,所以就算我不提出告訴,警方還是要移送法辦,過了幾天,那老人跟黑道竟然找了我們里的里長來我們家關說,要我們放過那老人,聽到後更是火上加火,當然不可能妥協(也無法妥協,因為是公訴罪)。
後來上法院出庭時,那老人跟黑道突然態度變很好,不知道是怕了還是怎樣的,法官問的時候,也說了同樣的一句話.........對方年紀大了,而且我沒有什麼損失,是否可以原諒他!!
 昏倒,連法官都這樣說了,我還能說什麼?就當場饒了他,後來那家車行有一陣子沒有做生意的樣子。
昏倒,連法官都這樣說了,我還能說什麼?就當場饒了他,後來那家車行有一陣子沒有做生意的樣子。只能說,不是所有老人都是和藹可親的,碰到白目的還是要給他一點教訓,讓他知道法律對於老人還是有用的。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倒不如說是"鄉愿"...
台灣國家無法完整的越入先進國家...過度鄉愿也是其中之一
凡事不求精確、不求規律甚至到因為鄉愿可以不守法
我是支持告的一方..而且...最好與法律系所來聯繫出擊,增加訴訟勝算
訴訟不難的!...只是台灣把踏進法院當成不吉之地,出法院回家還要吃豬腳麵線
在歐陸或美國卻是相反,法院是捍衛你我權利的戰場..也是一道維護社會公義價值的防線
這說穿了===>鄉愿呀!~~~~
告她...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她就被判個簡易的處罰方式罷了
但也是個教訓
她受處罰、或是真正了解了法律、適法性的問題後的心態,才能提得上是否寬容!..
如果她又去"撿"車友們的零組件去代為保管..
那麼寬容則成了縱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