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裝擴音設備聽歌 免授權 ---是不是代表騎單車不能用小喇叭放歌?!

以後行動電話來電鈴聲要改為自己唱的
不然放出版權音樂給那高雅的ifpi聽到
馬上被告
這問題我跟我律師牌友聊過
我朋友的說法是 公共場(廠)所 且經"喇叭"播放 通通違法!
什麼叫不能放歌聽......因為他们沒錢賺,去去它xx財產全
當年米國的公播(公共廣播電台)一天到晚的古典樂…
可惜台灣沒有公播。
(警廣算嗎?)

乾脆成立"公播"然後天天放古典樂吧!
(最好是那些老掉牙的二三四五零年代的托斯卡尼尼,福特文格勒…
因為老卡(拉揚)與老索(而第)的好像也不到時間)
這才叫培養文化,書香…FullHouse…的社會。

對狗蟻歌迷,這是拯救。
只是對不起其他樂迷了…

=========上PO與上面都未對題,現在來對上一對…

至於我們自行車…乖乖的用小喇叭吧。
單槍匹馬一個人聽應該不會被找麻煩的。
我並沒有要求大家跟在我後面。
而諸位也沒有這麼要求我。
所以放心的聽吧。

但是狗蟻歌不行唷!
他們比你聰明,永遠都會想出辦法來玩你的。
(而當今的書呆皇上與書呆官又太笨又自以為聰明……)
一.薪資特低。 二.貪官成群。 三. 人民受害。

美人垂珠簾,深坐蹙娥眉。但見淚痕濕,不知心恨誰。
............................................................................................................


公開播映音樂需要費用,可以要求開發票嗎!可以扣稅嗎?
個人覺得那個協會太超過了,如果希望唱片業繼續下去,唱片公司應該拿CD拜託廣播電台節目播放歌曲,這樣的宣傳手法比歌手自己上綜藝節目耍把戲有效,畢竟現在有實力能唱現場的歌手太少了,上節目打歌也是對嘴,那樣還不如聽廣播直接,真不知道為何要為難公車司機?
個人倒是對MUST協會近來的行為持有樂觀且十分贊同的態度!!!
因為......不久之後......牠們會引火自焚!!!

個人開車只聽警廣,最近警廣不播牠們仲介的著作權歌曲,
流行音樂幾乎從生活中消失,(反倒是有機會了解許多自由創作人的作品及收聽更多懷念老歌)
這對流行音樂會有相當程度的負面衝擊,只是短期還未呈現! 顧此失彼......

忽然想到這跟電腦軟體一樣,
當初就是因為軟體費用越來越高,
所以就有不少人站出來開發自由免費軟體,
不過現在還是微軟佔大宗,

音樂因為屬性不同,應該有成功推翻的機會!

k265 wrote:
流行音樂幾乎從生活中消失,(反倒是有機會了解許多自由創作人的作品及收聽更多懷念老歌)
這對流行音樂會有相當程度的負面衝擊,只是短期還未呈現! 顧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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