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車友們應該自我檢討一下
我自己在騎車都常遇到車友(不管是大嬸大叔小孩就連一身專業車衣的男女車友)騎車都很"靠勢"
經常都遇到突然轉彎沒減速也沒轉頭看
更誇張的是從巷子口衝出來(還是紅燈呦)連看也不看

只能說台灣人騎車跟開車一樣"大型"
gis_snoopy wrote:
個人覺得車友們應該自...(恕刪)

被撞死就活該..= =
反正調閱監視器賠償責任還可以橋..搞不好還能橋到不用賠償..
最後頂多責任險賠一點給死者
過失致死好像也不會關......

死者他也沒命花...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raphaie wrote:
這類新聞愈來愈有趣對...(恕刪)

這點前面有人提到過了
---------------蘋果日報網路新聞----------------
行經實踐大學旁北安路靠近大直街口附近,因道路兩旁停滿車輛,林生車身突然偏左接近分向中線想閃避
--------------------------------------------------
路邊是合法停車格,且車禍點偏中線
也就是該單車迴避合法停車格的車迴避到了快要快車道上去
當時路上是大塞嗎?不然只是閃個車,且是停在停車格的車,就要騎到偏左接近分向中線?
另外是想騎到快車道去人腿VS石化燃料引擎?
事情的大半原因根本是大頭症作祟

現在大頭單車族越來越多,等著瞧
如果依舊是大車賠小車,當你遇到再哭夭都來不及
5579 wrote:
對啊,01網友比較大...(恕刪)


01網友並沒有比較大
反正這邊公評完法官也不會更改判決
要改~要撤銷
那就得~上訴

話說到底是怎麼了你這麼激動?
5579 wrote:
01 上有這麼臥虎藏...(恕刪)


台灣的交通判決本來就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事故,很多人跟本在路上是一附我爽就好,要怎麼就怎樣的態度,這種人早就跳脫了一般人的常理判斷,其他的正常用路人跟本無法捉摸,撞倒這類的只好自己倒楣了,在國外路權就是路權,跟本不用去防這種天天的人類,沒有全賠就不錯了,才賠4成要回家偷笑了啦.
att0836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機車騎士溫宏鎮與騎單車的國中生「小君」車禍案,認定溫某未注意前方路況,有6成過失責任,
「小君」騎單車太左偏,要負4成責任,溫某受損金額為72萬餘元,判「小君」賠溫某28萬9000餘元...(恕刪)


這種比例判決的方式很有問題,

法官的想法怪怪的.

"溫"的相對責任比較大,因該不會適用這種 6、 4 賠償的方式.
(如果相對責任比較小用這種方法比較合理)

用這種方式判決賠償,台灣的未來會令人堪憂.


舉個例子,

美國胖子告速食業者的食物令他肥胖,

雖然胖子自身的相對責任比較大,

但速食業者也有一定比例的責任. (現實生活中,沒有什麼事情可以百分百完全免責的)

所以法院按照責任比例判速食業者要賠胖子。


像這種美國法律上鬧出的大笑話多不勝數.

實在不想看到這種笑話發生在台灣.


台灣的法律要進步要效法先進國家也麻煩效法一些好的東西.
真相只有一個,不是管誰對誰錯!安全第一

1.單車?為啥會看到前方有車突然偏左?(他為啥會跟在停車格後面騎?)
2.機車?是不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遠遠看到就準備慢行)相信大多數人不會這樣做!我也是


1.單車?為啥會看到前方有車突然偏左?
2.機車?是不是沒保持安全距離?
3.假如違規停車站滿車道?那警察在那邊?

強調!自己保護自己(我車多跑人行道,當然不對,總比車A到好吧)
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很多狀況!就是沒提高警覺,提高警覺還被撞!那真的唉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johnfu916 wrote:
台灣的交通判決本來就...(恕刪)

台灣的交通判決本來就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事故,很多人跟本在路上是一附我爽就好

我的一次擦撞經驗!(汽車)
我主幹道!沒問題
別人行路肩!硬要切進來
我不讓他,他硬是切進來

結果就中了。.............
他行路肩他不對
我看他來硬的我不讓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事故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活該......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punto1242 wrote:
只要上路就要遵守交通...(恕刪)


正解!!!!
不管什麼車種上路!!!就是要守規........

今天有大頭症的不光光是只有單車而已...............
大家有機會可以多多注意一下~看看什麼車種最大頭!!!!
我自己也有騎腳踏車,平常也是機車族,常常看到一些腳踏車騎士連100多元的前後燈都不肯買,有時在一些比較昏暗真的是看不到前方的腳踏車,難道說一個人的性命連百來塊都不值,而且有些人騎腳踏車的規矩真的不好,完全不按慢速車的規定,還以為自己是機車,想彎哪就彎哪,現在機車族在馬路上已經要閃大車,小車,機車,行人,又多了一個腳踏車,我想騎腳踏車還是要自己保護自己,按照行人動線前進,安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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