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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在專用停車格的最旁邊一格, 後來的機車騎士把這部機車往外挪動, 再把自己的機車擠進這個停車格. 等到警察來照像/開單/罰款/拖吊時, 倒楣的都是那個原來合法停車的車主. 車主即使去申訴, 也無法證明機車原來是停在合法的停車格, 只能自認倒楣, 因為這時候照片會說話, 果然是有圖有真相

單車重量遠不如機車, 輕輕鬆鬆就可以整部車搬動, 發生這種狀況時, 如何證明我的單車原來是停在合法的停車格呢?
汽車因為太重無法挪動, 所以不會有這種問題, 制定政策的政府官員應該都是坐汽車的, 我想他們制定政策前, 應該自己先去街上好好觀察吧.
(會不會演變成: 找不到停車格時, 就把別人的單車抓出來, 再把自己的單車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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