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在台北市,自行車違規停車,將會遭到拖吊移置,車主不僅要繳300元罰款,還要支付每輛拖吊移置費100元,每日保管費50元。台北市政府昨修正通過「台北市處理妨礙車輛自治條例」,擬定自行車違停可收移置及保管費用的法源依據,除了須經市議會審議,還要更新禁停標誌等配套措施,預計最快明年下半年實施。不過,為避免保管場車輛堆積如山,將擬訂拖吊逾5天未領就移置公有拖吊保管場,公告3個月無人認領即拍賣。
在新聞裡有段話:交通局指出,根據該條例,若自行車違停並加鎖於固定物上,取締員警會先在自行車上張貼識別號碼條,拍照後(若車身已有損壞者一併拍照存證)破壞其鎖並將鎖頭附於原車,移置到保管場。我有兩個問題挺好奇的:1. 如果是高檔的鎖, 被破壞的話, 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2. 小惡魔鎖是號稱油壓剪剪不斷的, 如果真的剪不斷, 那就不會被拖吊?感覺這個政策是針對學校或捷運站附近隨便停放的大賣場車去下手, 一般車友運動用的高檔車大概沒有這種困擾吧? 畢竟"車不離身"已經是車友們共同的觀念了....
triplec wrote:1. 如果自行車跟電...(恕刪) 根據報導應該可以解答你的疑惑…交通局指出,根據該條例,若自行車違停並加鎖於固定物上,取締員警會先在自行車上張貼識別號碼條,拍照後(若車身已有損壞者一併拍照存證)破壞其鎖並將鎖頭附於原車,移置到保管場。若自行車加鎖但未鎖於固定物,或者完全未加鎖,同樣拍照後拖吊移置到保管場。只是我還是覺得配套(停車位或是車籍資料)根本沒做好,怎麼實施呢?
power63421 wrote:因為人民是政府的衣食父母啊.所以要照顧小孩...(恕刪)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不能讓少數人的違規造成多數人行的困擾啊我是覺得此法的立意還算良善不過如同前面幾位大大提到的真要施行的話配套措施還有得搞吧
想錢想瘋了嗎?執行上跟本有困難,只是照成民怨罷了.現行台灣沒有腳踏車的牌照.又或登錄的制度. 你如何證明該腳踏車的車主是那一位?我被拖吊的可能是一台不到500的車. 確去領了一台比較新一點的車回來?講句難聽點. 我的車殘值那麼低. 誰會去花450領回來呢?請"郝"市長別在做夢了. 趕快醒一醒做真正有益市民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