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自行車道,自行車撞自行車可以求償嗎?

就是有這種不認識又愛跟車的
車子撞壞剛好而已
很難說誰對誰錯,因為沒什麼車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要算過失傷害罪了

許哲豪 wrote:
事發經過:     ...(恕刪)


盧來盧去不了了之。最後大概就這樣。

ChaioPi wrote:
這個跟B車突然向右切...(恕刪)


你還真能顛倒是非黑白 ! 倒果為因 !

殺破狼~丹 wrote:
樓上大大講到一點:很...(恕刪)

等了快一個月 今天終於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這樣我有任何相關責任嗎???

許哲豪 wrote:
等了快一個月 今天...(恕刪)


噗滋~

不是很多人都認為右轉車勝出嗎?


....話說~樓主拿這張表跟對方談了嗎????

許哲豪 wrote:
事發經過:  
   
昨天晚上大約7點15分左右,A車準備從社子前往碧潭方向,在快到達華中橋下廣場約200公尺處,A車放慢速度喝了口水,B車超過A車,騎到了A車的左前方,雙方車速差不多,但在快到達華中橋下廣場約10公尺處,B車突然向右切準備在華中橋廣場停車,A車瞬間來不及反應,撞到了B車右邊的後上叉,當下A車車主翻了出去,雙膝擦傷,B車車主沒事.因為發生在自行車道上所以雙方都把各自的車輛移至一旁,後來A車車主發現車輛受損(彎把布破損、輪組偏擺、車頭燈壞掉).當下與B車車主提出修車費用55分攤.但B車車主的家長不肯.當下A車車主立刻請交通隊到場處理.交通隊人員到場後,詢問AB雙方事發經過,詢問完後有問AB雙方是否和解,但B車車主的家長還是不肯,最後只好請雙方前往警察局做筆錄,一切交由裁決所判定.請問這樣A車車主能否跟B車車主要求賠償嗎?



是雙方都在自行車道尬車嘛?有必要在自行車道騎那麼快...........

chu2528 wrote:
噗滋~不是很多人都認...(恕刪)

請問這樣我是不是沒有任何肇事責任??
因為我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
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啊???
001車右轉未注意後車,002車未保持行車距離..
有可能各付50%,或各自負責維修自己的損失
之前我弟有過機車事故的類似案例,我弟是後車,前車轉彎被我弟撞,
最後調解,各修各的,調解會說,我弟雖受損較多,但未保持行車距離責任較大...
各都有錯..不服就上法院慢慢等吧
於是就各修各的...

其實我覺得有調解跟沒調解..好像沒差..

B車"放慢速度喝了口水"...這點千萬不能說
很可能會被001車主...咬死~
最好調解時見好就收...
不然上了法院...002車主..也就是後車...很可能要負較多責任~
覺得那圖的比例不對.

但照圖中所晝2車騎在同側車道,沒越過中線,事故現場右邊是一整排欄杆,
所以"右轉"這定義有爭議.

圖中1格=2公尺,前車減速右轉(靠邊停車)繼續往前行進2-3格,直到2車發生
碰撞,也就是前車在碰撞前大約前行4-6公尺.

有4-6公尺緩衝,後車仍沒法避免碰撞,論起車禍責任後車未必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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