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為有疏失才需要去改善
也因為有出來爭取,政府的公共設施才會做的更完善,也因此事件該路段會在自行車道加裝太陽能LED燈
國賠並是像各位想像中的那麼好爭取的
事發當時96年官司打到現在也不算是件短時間
國賠好不好申請看數據就知道了http://www.law.taipei.gov.tw/payment/tableshow.asp?id=9
今年1~6月訴訟判決確定賠償件數只有1件
因為這件事的爭取,洲美快速道路無牽引道民眾需扛腳踏車上下,也改善設置牽引道
即然政府規劃自行車道,就應該要考量自行車的安全
至於騎乘自行車自身要小心那也是必然的,但事發當時究竟如何,細節上的問題,大家並沒有深入了解,也只能看表面做判斷
但就針對這件事,我認為有爭取有改善,對於未來騎該路段的自行車騎士應該是一件好事不是嗎?
leo8052 wrote:
而且又不是每個人的車燈都是拿來照明
有可能是來辨識有腳踏車的 所以不能拿車燈來比較...(恕刪)
客官 車燈就是用來照明的
警示燈才是用來辨識的
嚴格來說 一台車不僅有車燈(照明用) 前後警示燈(供前後來車辨識)
另外在輪組鋼絲上還要加裝反光板或氣嘴燈之類的警示設備(供左右來車辨識)
以上是我的車子上的燈具配備
不要因為電力不夠了 就把車燈轉為警示燈
這樣您出事的日子就不遠了!
至於要腳踏車裝上電池然後裝設與摩托車同等亮度光散 的車燈
這種說法 是不是要摩托車裝設與汽車同等亮度的車燈 才能出門嗎?
汽車要裝設探照燈嗎?
當然是以自己在無其他照明設備下
能看的清楚及安全騎乘為主啊!
自己在採購時 就當注意了
不然買車燈幹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