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撞斷3牙 獲賠26萬 看法分歧?責任歸屬?

我不會想要這種錢

有國賠 我不會去拿喔!

上面兩句...你是吃不到 目框赤 才會這麼憤概嗎??????
我認為人民的權力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
就是因為有疏失才需要去改善
也因為有出來爭取,政府的公共設施才會做的更完善,也因此事件該路段會在自行車道加裝太陽能LED燈
國賠並是像各位想像中的那麼好爭取的
事發當時96年官司打到現在也不算是件短時間
國賠好不好申請看數據就知道了http://www.law.taipei.gov.tw/payment/tableshow.asp?id=9
今年1~6月訴訟判決確定賠償件數只有1件
因為這件事的爭取,洲美快速道路無牽引道民眾需扛腳踏車上下,也改善設置牽引道
即然政府規劃自行車道,就應該要考量自行車的安全
至於騎乘自行車自身要小心那也是必然的,但事發當時究竟如何,細節上的問題,大家並沒有深入了解,也只能看表面做判斷
但就針對這件事,我認為有爭取有改善,對於未來騎該路段的自行車騎士應該是一件好事不是嗎?
kanemochi wrote:
我不會想要這種錢
有國賠 我不會去拿喔!
上面兩句...你是吃不到 目框赤 才會這麼憤概嗎??????...(恕刪)


這表示 我有些拿 有些不拿
上述案例明擺著 就是自己的錯
還敢要國賠 我做不到

如果今天是河濱自行道 日久失修導致毀損
而造成的傷害 就是明顯的公務人員怠忽職守
國賠 我就不用客氣了



ktv829 wrote:
但就針對這件事,我認為有爭取有改善,對於未來騎該路段的自行車騎士應該是一件好事不是嗎?...(恕刪)



爭取改善 這個我贊同
但是用國賠的手段 我不贊同
法官可以判市府限期改善及懲戒相關單位人員
並由該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而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賠!

這對廣大的納稅人不公平!

整件事情雙方都有過失,當天因台電臨時停電,導致當地原有路燈不亮,雖說政府對於阻隔措施若能做警示器能更好,但至少也設立了路燈,只是因臨時跳電而不亮,不應判賠如此之重,畢竟這些錢都是你我所繳的稅,至於受傷者,夜間騎車本應裝上足夠照明設備,並且慢騎,尤其是停電時候,若能如此,即便緊急煞車亦不會如此之嚴重,更何況阻車裝置也是為避免機車闖入而設,避免騎士受機車干擾,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討論,這件事情我想雙方都應負責,也期待市政府能因此事能將相關設備做得更好。
outmankobp wrote:
並由該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而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賠!




請問 要如何 使 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

小老百姓 有這能耐 ?

請問要怎麼做 ?

我覺得好像 也只能 國賠 耶 = =

PS : 大家都是納稅人...包含那出事的也是 ...

現在 數據也有了...

可以說明 國賠 並 不 氾濫 了...
破財中 ~
他是原本有光突然停電 所以我覺得判賠應該合理




而且又不是每個人的車燈都是拿來照明

有可能是來辨識有腳踏車的 所以不能拿車燈來比較





要拿來照明 直接限制每台腳踏車裝上電池然後裝設與摩托車同等亮度光散 的車燈


以後就不用怕看不到地上
a-hwei518 wrote:
請問 要如何 使 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
小老百姓 有這能耐 ?
請問要怎麼做 ?
我覺得好像 也只能 國賠 耶 = =
...(恕刪)


客官 請看清楚
我的原文是

法官可以判市府限期改善及懲戒相關單位人員
並由該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而不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賠!

行政處份:市府限期改善及懲戒相關單位人員
民事賠償:單位人員負責賠償

這兩項都可以由法官判決

也就是說法官可以不用判國賠
拿納稅人的錢去幫人擦屁股!!

這樣您有比較了解嗎?
法規名稱:國家賠償法
公布時間:中華民國69年07月02日

第 1 條
................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leo8052 wrote:
而且又不是每個人的車燈都是拿來照明
有可能是來辨識有腳踏車的 所以不能拿車燈來比較...(恕刪)


客官 車燈就是用來照明的
警示燈才是用來辨識的

嚴格來說 一台車不僅有車燈(照明用) 前後警示燈(供前後來車辨識) 
另外在輪組鋼絲上還要加裝反光板或氣嘴燈之類的警示設備(供左右來車辨識)
以上是我的車子上的燈具配備

不要因為電力不夠了 就把車燈轉為警示燈
這樣您出事的日子就不遠了!

至於要腳踏車裝上電池然後裝設與摩托車同等亮度光散 的車燈
這種說法 是不是要摩托車裝設與汽車同等亮度的車燈 才能出門嗎?
汽車要裝設探照燈嗎?
當然是以自己在無其他照明設備下
能看的清楚及安全騎乘為主啊!
自己在採購時 就當注意了
不然買車燈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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