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發這個主題,是源於20090706 大桃園小惡魔大團體活動 - 一路南北騎錄影大溪行這一篇文章,如果是質疑01網管把它列為精選文章,我覺得還吵得有道理,沒想到卻是意外擦槍走火,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變成指責的焦點.....
本想利用情勢,吵吵看能不能把一堆單車在路上該怎麼騎的問題釐清,但畢竟那篇文章背後另有故事,實在不宜擴大戰線,在那篇先點火後加柴的諸公們,這兩天也沒再現身說法.....
不如另闢戰場來吵個過癮
....這回換在下先點個火
,主張: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是道德良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我兒子都可以娶老婆了,守甚麼貞,這一點我確實是做不到
,怎麼能推翻我:必要時可以在慢車道上併排騎單車,不是嗎....
該建議製作單位聘大哥跟斗哥一起主持節目,斗哥負責"一路南北騎",大哥就負責"一路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