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騎自行車的安全,交通部研擬修改法規,明定十五歲以下的青少年強制配戴安全帽;所有單車騎士不得持傘騎車;自行車需有前後燈,雙側及踏板都要有反光裝置;搭載十歲以下幼童,後座椅必須有安全帶,且強制戴安全帽。
交通部規畫邀集車友、相關團體及法規專家開會討論修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並挑選某些路段試辦,預計今年內可正式上路。
政府大力倡導自行車運動後,單車族日愈增加,但我國自行車死亡率也衝上全球第三名,政府不得不重視自行車騎乘安全。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昨日從人、車、路及管理等四個層面,提出首份自行車相關法令及管理規則。人的部分,運研所運安組長陳一昌指出,考量小孩的身體保護力及反應力較差,建議修法增訂六歲以下兒童不得獨自騎乘上路,必須有伴騎隨後看顧;十五歲以下需配戴安全頭盔。考量側風及單手騎車影響平衡感,運研所建議,民眾騎自行車不得持傘。
車的部分,轉彎時需打手勢預告自行車行駛方向。前燈〈白色〉、後燈〈紅色〉、雙側反光片、踏板反光裝置等列為自行車出廠基本設備,以提升夜間行車安全;鈴聲也將列為自行車出廠基本配備;煞車建議設於右邊,並於手把黏貼「煞」標誌,但不強制。
法規草案也建議仿效外國,開放自行車前或後方附掛兒童拖車,若後座坐人,限制十歲以下小孩,該座椅必須為安全座椅,並附安全帶,搭乘的小孩需配戴安全帽。
路的方面,建議比照機車劃設待轉區線及停等區線,自行車穿越道線長寬以○.三至○.五公尺為宜,避免自行車打滑。
管理方面,建議比照現行停車獎勵方案,鼓勵建築物增設室內公共自行車停車空間,供大眾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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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沒什麼問題,不過鈴聲列為單車出廠配備.....
如果拆掉是不是就變成擅自變更車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