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同學生日,早上就約騎河濱小小運動聊天一下,打算中午去吃大餐
一路都挺順暢,在大稻埕碼頭還遇到了很客氣的警員小姐,幫我們作了車輛登記
然後就折回中和,結果在海巡署外面的小巷子裡面行駛的時候,居然從巷子裡面衝出一台車子,結果同學來不及煞車,往小客車的車門上撞上去,不過還好多為皮肉傷,雖然車子龍頭輪框大概完蛋了,不過人沒啥事,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結果小客車駕駛居然停了一下,繼續往巷子內駛入,我想,大概是要停好車在出來吧,反正理面是死巷子,就先確認同學的傷勢和有沒有外出血和骨折等等,並且順便報警,附近巷弄裡面不少人就出來看發生什麼事情,結果大家就在等小客車車主出來~
沒想到等了5-6分鐘,小客車又緩緩駛出,旁邊好像是車主的女朋友在對車主咆嘯,說叫他車子不要再開那麼快,不然撞死人怎麼辦云云~我就走進去要詢問小客車車主來討論怎處理這件事情..
結果小客車車主窗戶沒搖下來,就在車上拿著500元左右,我就跟車主講[你應該去跟人家橋,不要跟我橋]車主就說[我知道,我知道]然後就緩緩開到我朋友旁邊,然後加速逃逸....實在是超無言~車牌號碼都記起來了,跑有什麼用阿?而且造這狀態看起來,汽車車速快,單車來不及煞車撞到小客車車門,照法理來看頂多各自理賠....沒想到他居然就這樣跑了...
後來沒多久警察來了,附近的居民都很不高興小客車車主在巷弄中開快車,要求警方要把車主找出來,里長也提供了清楚的監視器佐證,結果警察打電話去車輛登記人的三重電話,對方居然跟他說[他沒開車,車子不是他開的...]
後來去醫院包紮傷口,警察就作筆錄,來的還是一個一線四星的交通隊小隊長的樣子,我們就問警察先生說這通常都要怎麼處理,警察先生說[這種通常我們都會建議告死他...]然後警察先生又補一句[他居然還騙我說車不是他開的...罪加一等,偽造文書~]
後來過生日的興致都沒了,同學下午躺在家裏看了一下午[臨門湊一腳]慶幸自己大難不死,又只受輕傷
所以奉勸騎車的各位
1.出門騎車要小心,巷口檢察最重要
2.裝備檢查平時作,小命就靠平時保
3.身分證件隨身帶,警急電話要抄好
4.結伴同行好照應,傷害處置要記牢
5.發生事情要冷靜,妥善應對最重要
6.開車的人也一樣,大小事情不要逃
文章關鍵字
說得好啊..說得好....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警察說的對,肇事逃逸告死他~
你要再去跟警察問清楚他們的處理進度
這種案件是公訴罪
刑法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公訴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這種公訴罪不用你們處理,是警察必須主動告發跟偵查的
民事求償的部分才是由你們決定要不要告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看來連警察都想告死他了

但是打電話詢問時那應該不是偽造文書

而是另一條罪名才是

不過那開車的人真是沒品

雖然很想說台灣很多駕照看似用買的

車都不太會開

不過....似乎不只是開車

騎摩托車的或是其他交通工具的都會這樣...
愚蠢的鴕鳥..肇事逃逸最加一等...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怨念聚合體 wrote:
你要再去跟警察問清楚...(恕刪)

知道了,我會跟同學講~
不過警察事講看他這幾天要不要出來和解,看他態度在決定吧
同學是軍人,有點想大事化小,不過不是很爽~
不過還好沒傷到啥嚴重的骨頭或是肌肉
不然不能飛了話國家可是損失慘重....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人無大礙是不幸中的大幸....

碰到這種突然狀況...怎麼小心都沒用....



還好有樓主幫忙處理善後....

平常警急處置的影片看多了,多少都可以得到相關資訊,有備無患~
大家騎車還是要多小心,運氣好如果我們快了一秒,大概兩個都被撞死了...
警察先生還很風趣,說[你那台登山車不錯,我看你直接煞住定干]
我跟他說[車子買來我就先換煞車皮...]
同學公路車系統的,煞車還是比較鳥一點

tkboxlee wrote:
前天勞動節,剛好一個...(恕刪)


祝您同學早日康復

這事首要去醫院開驗傷單
不要因為自己職業的關係大事化小
通常真的就會變成大事化小
這要用刑事+民事才能獲得賠償

題外話 ...
發生這種事再看 "臨門湊一腳" 好像不太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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