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車就是為了健康,所以我也不會一定要騎的有多快,但登山車慢慢騎也有路權吧,還是看到公路車我就得閃遠遠的。
今天天氣涼爽舒服,就想說來騎我的小瓜到台中高鐵站附近繞個幾圈,結果卻在半路上遇到很不愉快的事。在建國路往高鐵的方向,有一個T型路口,而那邊通常車速都還不慢,加上是晚上,為了安全起見,所以在我要過路口時,我些許放慢了車速,但並沒有停下來,這時候來了一群應該是車隊(大概十來輛吧),帶頭的車手就直接從我左側急切近來,然後往右轉過去,也沒出聲警示,害我只好緊急煞車(我車後有紅色閃爍警示燈),接著就是十幾台車從我左側呼嘯而過,沒有半輛車停下來讓我先行,我不知道這是不成文的規定還是怎樣,車速快的就可以剪別人的路線嗎,況且是在路口而不是直線,還是你們希望我停下來為你們的速度歡呼?
只能說難怪自行車老是被汽機車剪路線,你自己車速快就可以剪別人的線了,難道我汽機車車速快還要禮讓你嗎?不尊重別人的用路權,別人又何必尊重你。
附圖

綠色是我的路線
紅色為車隊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