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路上使用"之"字型上坡法是很危險的

給剛剛在基隆4分局旁邊上坡的登山車友
我在後面觀察你一段路了!如果體力欠佳的話就下來牽車沒關係.不要一直使用"之"字型跑法
而且之的弧度還相當於一台車!
這相當的危險!不只我差點被你撞到(雖然我刻意閃開你)!對後面的機車騎士也都很危險
如果你有上01請你改一下!
謝謝
文章關鍵字
我很討厭按喇叭
但如果我在現場我應該會大力叭下去
牽車不可恥
擋別人的路實在可恥
在之前在鳶峰 也遇到"之"字型騎法..軌跡超大...時速不到5 Km/h
我如果從左邊超車
可能 下水溝or撞山壁
從右邊超車
可能 撞完護欄 就會順便下山谷

所以我下來在後面牽車...Orz
應該這樣說
可以用之字型跑法
但不要擋住別人
不管後方或對向的車
沒人的地方愛怎麼騎就不管了
line:barkley7634
barkley小廖 wrote:
應該這樣說
可以用之字型跑法
但不要擋住別人


實務上就是會擋住別人
尤其斜坡加髮夾彎處, 車況變數多, 視線限制多
危害自己跟他人
你認為沒有人車, 就是會有突發狀況
不是你能預知的, 事情發生不會以你的想法為中心
此風不可長, 別找藉口

要有自知之明
量力而為
守法是義務
而不是體力不行
就去侵犯他人領域

樹林大同山有見過
請自重自覺
你應賅把它背影拍下來 基隆第四分局的上坡並不是特別陡!
說不定 不是騎不上去 是喝太多了
我也是mobile01愛好者
無腦的之自行跑法不但危險 擋路
而且應該是費力的
因為在怎麼之字來減少坡度
每轉變一次方向
就喪失部分前進的慣性

挖咧,簡直玩命
沒那個腿力,下來牽車也不丟臉啊
這樣子拼不落馬,有意義嗎?
不落馬,是給猶有餘刃高手玩的
之字形的不落馬,害人又害己
假日去風櫃常常碰到啊!!有幾次害我起身抽車超車卻被後方汽車叭.(我也是受害者你叭我)‘‘‘另外我還有更氣的..我抽車超車後.被我超車的友人就一付不爽樣.
jojof70 wrote:
給剛剛在基隆4分局旁...(恕刪)
其實~~這樣真的很危險~~不只自己危險~~別人也很危險~~騎車是快樂的事~~下馬休息一下牽一段欣賞一下風景也不錯~~硬撐對自己也不是很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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