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剛剛在基隆4分局旁邊上坡的登山車友我在後面觀察你一段路了!如果體力欠佳的話就下來牽車沒關係.不要一直使用"之"字型跑法而且之的弧度還相當於一台車!這相當的危險!不只我差點被你撞到(雖然我刻意閃開你)!對後面的機車騎士也都很危險如果你有上01請你改一下!謝謝
barkley小廖 wrote:應該這樣說可以用之字型跑法但不要擋住別人 實務上就是會擋住別人尤其斜坡加髮夾彎處, 車況變數多, 視線限制多危害自己跟他人你認為沒有人車, 就是會有突發狀況不是你能預知的, 事情發生不會以你的想法為中心此風不可長, 別找藉口要有自知之明量力而為守法是義務而不是體力不行就去侵犯他人領域樹林大同山有見過請自重自覺
假日去風櫃常常碰到啊!!有幾次害我起身抽車超車卻被後方汽車叭.(我也是受害者你叭我)‘‘‘另外我還有更氣的..我抽車超車後.被我超車的友人就一付不爽樣.jojof70 wrote:給剛剛在基隆4分局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