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騎車在新生南路,大安森林公園往台大體育館方向,
雖然人行道窄窄,但仍是有畫出單車道。

有個媽媽牽著小朋友,走在單車道上。
來往單車量算中等,所有的車都從兩人的左右閃過。
小孩車覺得有點害怕,斜身想要走出單車道,
想不到媽媽將他拉回來並說:你看這標誌是行人優先,所以我們不用讓。

由於講得頗大聲,本想跟她說一下這樣走在單車道真的很危險,
騎到他們前面的標誌,想告訴她這是單車道,
但這次不但是標誌了,還連文字都出來了!
(圖不是當時地點,但就是這樣寫的)


只好摸摸鼻子走了!
媽媽沒錯丫~

陸續遇到單車道都開始注意一下,
的確,台丠市大多單車道都標示行人優人。
這是什麼單車道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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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同感,國父紀念館外圍的自行車道也是,全都是行人和運動的民眾,騎車閃人彷彿在練蛇行技!

god0911 wrote:某騎車在新生南路,大安森林公園往台大體育...(恕刪)
太奇怪了這完全就是矛盾+危險的規劃
腳踏車的速度跟人步行速度相差那麼大怎麼可以在同一道?
人車共用的人行道都是如此,行人優先。
但是這媽媽也太無聊了,旁邊那麼寬比較沒車不是比較好走嗎?要是被不長眼的撞到受傷不是划不來
小弟覺得
這類的單車道
應該改成這樣
行人優先穿越
(行人禁止逗留)


不過改成這樣子 可能還是會出現理盲的人跟你大小聲(不瞭解穿越的意思)

但只限於人跟單車分道明顯的路段
人 跟 單車共道不行
媽媽沒有錯,只是少了對單車族基本的尊重跟體諒
不懂互相禮讓,這媽媽作了最好的身教了

god0911 wrote:
某騎車在新生南路,大...(恕刪)


台灣特有的規定阿

這也不是第一天才知道

河濱單車道也是行人優先阿
本來就是應該單車禮讓行人的,這媽媽沒錯啊!
客氣說聲"抱歉借過"或自己閃一下應該就可以解決了,有甚麼好抱怨的?
我是都騎慢車道很少上行人單車共用車道。

ccm083 wrote:
本來就是應該單車禮讓...(恕刪)


不一定
要看情形

就像騎車開車經過斑馬線當然要禮讓行人

但是你也不能慢慢走啊

台灣不乏這種人

因為地上寫著要讓你所以你就慢慢走
意思就是
行人、自行車都可以走,但是發生意外,自行車騎士要負大部分責任
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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