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老媽某日早上騎腳踏車,被一位機車騎士由左後方騎來,然後在腳踏車前右拐,擦撞到腳踏車前輪,所以我老媽受傷了(28年次了約76歲),頭上縫了好幾針,手和腳都有挫傷,醫生說也有輕微腦震盪,剛受傷前幾天都由我自己請假照顧,老媽一直唉!唉手痛!唉腳痛,一直碎碎念說頭很暈眩,這時才知照顧傷病老人家真的很累很辛苦。

回歸正題,事故後對方只和我通過一次電話,從此就沒再來電了,也都沒提過賠償和和解的解決方法,我媽媽跟我說整條路他都是靠右直行,速度也沒超過50公里(速度沒超過50公里!他以為在騎機車喔),先相信我老媽是完全守法沒錯好了。

因為我老媽看了一個月醫生也跟我說對方不能都不處理,如果我老媽是沒違規的,這次的事故對方是否侵犯我老媽路權導致我老媽受傷,我想請問熟悉交通規則條例的各位,對方騎士應該是違反那條交通條例。

交警是建議對方不和解就送交通調解委員會。我想先私下和解,所以想先了解交通條例,謝謝請幫忙。
私下和解的前提是 對方想跟你和解
不然 就是 提告傷害 走法律途徑吧
當下有無報警?有無驗傷?有的話就直接過失傷害告下去,他就會來找你了,不然人家看起來根本不想鳥你們
當下有無報警?有無驗傷?有的話就直接過失傷害告下去,他就會來找你了,不然人家看起來根本不想鳥你們

亞瑟林 wrote:
上個月我老媽某日早...(恕刪)

假設令堂未違規違法的情況下,直接提傷害告訴,等對方提和解你才有私下和解的選擇權
半年前,我阿嬤綠燈時走在斑馬線上被搶快的左轉車撞到,事後沒什麼來關心,調解無望,目前等開庭

我比較想知道,出事當下有沒有報警之類的,你能確定你媽媽完全沒錯嗎?(我阿嬤是完全沒錯,所以選擇提告刑事帶民事賠償)

如果你媽媽都沒錯建議你,如果肇事者沒有什麼心的話,別用你的熱臉貼他的冷屁股,建議直接跟承辦的員警說要提告

如果你媽媽有部分需要承擔的錯,建議你們坐下來談談
亞瑟林 wrote:
上個月我老媽某日早...(恕刪)

當下如果有報警,做筆錄,拿三聯單
直接到警察局找交通警察,請他們幫你送調解委員會
到調解委員會再來跟對方喬
基本上只要有傷害有驗傷單,對方很難跑掉
即使對方只有一點錯,他還是要賠償部份醫藥費
至於誰對誰錯就交給交通裁決所判定吧!
通常事故七天後可以申請初判表作為調解依據
還有醫療收據記得留存
另外,過失傷害到了法院通常是三萬起跳(易科罰金給政府的)
所以對方應該不會想搞到上法院,除非他想吃免錢牢飯
而且過程繁瑣時序長,除非必要,你應該也不會想走到這一步
http://www.android4tw.com/?fromuid=5565
誠如您所說的:媽媽也76歲了! 或許過程也記不太清楚, 我想對方是怕你們獅子大開口, 這個社會現在已經沒有溫暖(告來告去的),你和不去調閱監視器畫面,或許事發過程和母親陳述的有落差也不一定(也許對方已經去調閱看過),要記得:不是先告就先贏, 你告他,他一定也會告你(哪有打不還手的? 你有跑過法院嗎?)
我跟你相反

有次騎機車直行

突然一台腳踏車

逆向左轉來撞我 對方也是60-70老婦人

我閃過他 沒撞到他 他撞到我的車屁股

原地摔車,我因為閃它整個雷殘

原本以為只是原地摔車,他應該布是很嚴重,所以我醫藥費跟修車費都沒索賠


最後對方竟然跟我索賠40萬元 根本傻眼,結果好險有保第三責任險 ,最後保險賠了14萬

鑑識是對方70%錯 我30% (疑似超速) 當時我才綠燈剛剛起步,

他是在對向綠燈下 突然逆向轉過來,我根本沒超速阿~~

我只能說幾千元保險還是保一保的好

有一保 不怕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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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一下上面網友一堆叫人告傷害的 光告傷害是沒屁用的

先去弄清楚 你媽媽是跟對方是對誰錯,有沒有報警才重要

告了傷害又怎樣,告也是要錢,就算告贏了 錢也不是給你,是給國家根本沒用

如果假設告了你媽媽是100% 對方0%勒? 對方是修車 醫藥費等等 搞不好你要倒賠對方勒

先弄清楚 事情經過吧
不好意思喔,提告刑事可以附帶民事賠償喔,所以如果判刑下來確定,他會有前科+要賠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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