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去了大寮看花海,發現不少機車非常快活地騎在自行車道
今天去了大鵬灣,不論在那一個階段,也都有機車在自行車道上遊走
而且,最令又為之驚呀的是,居然還有機車對我「按喇叭」?
我他x的擋到你是吧,還真是對不起呢!
對於不清楚的事,個人不便斥責這種行為
雖然,機車騎上自行車道是不合理的,但卻不明白到底是否「不合法」?
難到,這方面一直都沒規範嗎?
所謂的「專用道」,只是依個人道德良心來自我約束嗎?
遺憾...
順便說說對大鵬灣自行車道的感想
我出生在林邊,南平海邊與大鵬灣一直是我年幼時的回憶
在接觸單車活動之後,聽到大鵬灣有規畫出自行車道,真的是非常高興
今天特別找了時間過去騎騎車
沒想到,騎了四公里,整個路段的風景都是「在施工」
趕建工國家公園而施工,倒也合理,但一台台砂石車呼嘯而過
除了沒景觀可言、還得忍受塵沙
到了四公里後,轉進兩旁都是漁溫的車道,也是施工,不過空氣好了一些
但到了南平市區後,所謂的自行車道,就是一般道路
連線也沒畫出來,就是只在每百公尺在地上畫個自行車mark跟公里數
路小人多車也多,終於騎上南平海岸的堤防上,這條算是大鵬灣目前最美的一段
但可惜的是,不少機車騎士穿梭而過,還有人在背後按喇叭暗示我騎太慢或是擋到路
我只拍了幾張機車騎士在自行車道的照片,其他的風景照、自行車道照我根本不想拍
真是令人感到遺憾...
我上次在仁愛路的行人自行車道專用道騎時,因為要超前方的行人就稍稍往左騎乘。冷不防後方輪子被卡了一下,還聽到一聲尖叫,往回一看是一個婦人騎乘機車要到前方路口下人行道。
我隨口一聲『搞什麼東西啊』,沒想到她回我『你兇什麼』,我又說『這邊是人行道,不能騎機車的』,她又說『那你也不能騎腳踏車』,我說『你撞到我了,那要不要叫警察』。她馬上就往前騎走,留下我一臉大便。不過實在很不爽,往前追過去(路口正紅燈),我說『請你看看路口的標誌,這邊是專用道。就是能騎單車不能騎機車,你懂不懂!』。不過他根本不理我,實在很生氣。

結論:有一些人根本是視法律為無物,沒警察就沒法律。遇到這種人不要跟他們客氣,不過安全還是要顧。
每次出門騎車,我都會帶照相機
不過是為了拍風景,不是為了拍機車
突然想當起抓爬子了
我所看過機車騎上自行車道的例子,大多是這幾個原因
1.某些自行車道都兼具風景特性,不少沒在騎單車的人,直接騎機車當作觀光
2.有些自行車道是獨立出來的路線,這些路線成了部份機車騎士的「捷徑」
大寮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高雄的愛河自行車道,跟光榮碼頭自行車道,是因為不太適合機車穿梭
所以比較少看到機車行駛,也許,可能這兩個路線太熱門,機車不太敢造次
昨天看了「練習曲--單車環島日記」,聽到了一句話
「我騎腳踏車時,最討厭的就是那些開車的人」
「但是當我開車時,最討厭的就是你們這些騎腳踏車的人」
說得也有些道理,有時候,當我自在為某件事發聲的時候
換個角色,我們也不見得多麼有道德良知
不過,做何事都有所謂的「暫節」→就是分寸啦
反客為主的情況,我真的很不客氣就是一個字「甘」
想起來就有氣,居然還在自行車道對我按喇叭,說我擋到路...
目前覺得所謂自行車道有些路段都跟一般道路混合使用(不知是無地可用 還是不想花錢蓋新的)
機車上自行車道也要歸功於道德教育的不足啊~,無論政府或其他人看待單車運動的態度都蠻消極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