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2萬的車、
用鎖鎖在路邊或是各捷運腳踏車的停車場、
然後警察在穿著便衣執行這一切觀察、
再等待偷車賊入網!!

這樣子應該滿容易抓到的、
畢竟偷車的都是慣竊、
我就不信他就只偷一、兩輛車而已!!

這想法大家覺得呢?
文章關鍵字
應該不行

連警察抓援交

都要等對方打出類似字眼

才可以做為嫌犯逮捕

之前也有一篇關於誘導抓偷車賊的徵文

捧貶很極端
抓腳踏車偷車賊績效太差
警察大概沒有意願釣魚吧!?

PS. 抓"搶"車賊不知道績效有沒有高一點?
可以呀
但是 警察很忙
這種小竊案 也沒有破案獎金多少
不如肅槍 開交通罰單
投資報酬率比較高

以上不是針對所有警察先生啦

警察也有好人啦.........

至於
所謂引誘犯罪這點倒不成立
如果是警察假裝嫖客召妓 這就有爭議了.....


警察不都是這樣做嗎?!!

應該是沒問題, 不然警察外出辦案的機會就多了, 沒辦法坐在冷氣房裡引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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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警察假裝嫖客召妓 這就有爭議了.....

那警察假裝妓女上網主動找人來買春就沒爭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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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不能算是誘導吧? 事實上除了警察守在旁邊以外, 其他的人事物都再普通不過了.
警察並沒有暗示任何人這台車很貴, 這台車很好偷, 或是叫人去偷然後高價轉賣給自己...
只是要備案要有失主, 當然失主也可以是警察自己啦...但是警察有可能自己掏腰包嗎?
如果這台車根本不屬於警察自己的, 可能程序上會有問題....

而且像樓上說的, 可能沒啥業績好賺....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實際上是,你抓到了偷車賊,也不能證明他有偷了其他台車,所以結果是,只能證明他偷這台車。
那如果隱匿處裝GPS會不會有機會直搗大賊窩?
全台灣不知道有幾窩?
能讓惡人進監獄就大快人心
wood33 wrote:
那如果隱匿處裝GPS...(恕刪)


007劇情XD
引誘犯罪的爭議其實重點很簡單

"犯罪主體本有犯罪之意圖"

所以警察喬裝嫖客召妓是沒違法之虞

至於開板所說放一輛好車...

我認為也不是引誘犯罪 犯嫌本身說是因為看到好車才引起竊意

此種說法絕對無法為自己不法之所得下手行竊之犯行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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