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多了,行人的困擾也變多了,很多人都有過在人行道上被腳踏車突然一「逼」嚇到的經驗。有民眾抱怨,政府光只宣導多騎腳踏車,相關的硬體配套卻沒有跟著落實,讓無辜路人變成弱勢中的弱勢。


在高雄工作的楊小姐前幾天她開車到大賣場,停好車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身旁的一聲尖銳的煞車聲,一輛腳踏車就煞在旁邊,面無表情的騎士冷冷地丟下一句:「走路小心一點啦!」楊小姐心裡馬上OS:「我走的是人行道,怎麼是我錯了?」都還來不及說完,對方的身影已消失眼前。

引述自 聯合新聞網 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7/2/18cig.html

先不管誰對誰錯..然到大伙們不能互相體諒其他族群嗎?
有的行人確實是很過分,老是愛在單車道上並行散步聊天,跟他喊借過也不理...
而有的騎士也是,老愛在車陣中展現自己高超的技巧@@,要是萬一撞到人了,那有該怎辦?

文章關鍵字
這個話題大家也討論過好幾次了,[10-25] 很失望的南寮17公里[自行車專用道]這一篇,也是用路人的不尊重自己,

現在許多人行道是與自行車共用,但是行人有尊重到騎自行車的用路權嗎?

許多人不喜歡走在別人的後面,嫌別人走得慢?

乾脆來個並排行走,不要說自行車過不去,我是行人,我趕時間,

我還要喊一聲借過列,只不過現在變成我騎自行車的時候是使用鈴鐺而已,

有什麼不對嗎?人行道的標示是行人優先沒錯,但是你就可以擋住去路嗎?你不擋住去路,我行走的時候快速通過,騎自行車的時候,我小心經過,借過,鈴鐺都免了~~大家都愉快~~

其實不論你是行人,自行車,摩托車,汽車,公車,大家都要尊重用路權,

不過不管你是行人或是騎乘任何一種車輛,總是有害群之馬。


昨天在台北淡水河河濱車道
經過一大兩小的單車旁時聽到後面的爸爸在跟前面的小孩講..........

騎自己的就好.....不要管別人!!!


一整個無力........
題外話....

報導中引用的 blog 在小弟回這篇時也才 7 個回應!
"引起熱烈迴響"......嗯, 很好, 真不曉得記者的標準為何.....
最好是行人和腳踏車分道,腳踏車別騎到機車道上,機車別騎到汽車道上,只怪台灣路太小,混在一起是常有的事,大家自己注意安全,消消氣吧。
就是記者本身被單車嚇到阿

所以熱烈........
在淡水紅毛城通往漁人碼頭的路上
有行人專用道跟自行車道
無奈的是自行車總是在行人專用道上橫衝直撞
按鈴、口出惡言的認為行人擋路
當然也是有遵守規則的單車騎士
兩種強烈的對比啊

如果只有人行道,單車為了避免發生意外
而在上面行駛當然小弟我認為無可厚非啦
但是兩方在人行道上使用的權力應賅是相等的
沒必要一直趕,希望行人動作快點
有能力的請自己超車吧

相關的話題已經太多了


給老婆的愛妻守則,修改一下
換成藍綠政黨...單車族...機車族...行人族...開車族...正義魔人...邪惡神人
把"一些名詞或代名詞稱謂改一下"還蠻適用
(我有走路 有騎單車.機車及開車)
在單車欄 就套用單車族吧

例如
1. 單車族絕對不會有錯。
2. 如果發現單車族有錯,一定是我錯。
3. 如果我有錯,一定是因為我的錯,才會害單車族犯錯。
4. 如果是單車族她自己的錯,只要她不認錯,那就是我的錯。
5. 如果單車族不認錯,我還堅持單車族有錯,那就是我的錯。
6. 總之,單車族絕對不會有錯,這句話絕對不會有錯。
……還有還有……

鬧著玩的~因為似乎怎麼說也理不清
無言.............................

讓一讓就好了...
總稿不懂有些人就一定要
態度惡劣的叫別人讓路

我覺得是品格與素養的問題吧
騎車本來都是快樂的事情

擋到路就鈴聲提醒
或大聲借過
不然就慢慢從旁邊經過

很多在河濱與人行道上飆車的人
反過來怪行人與龜速車不對...

只能無言............
【黑暗騎士】一同夜騎去ㄅ!!http://tw.myblog.yahoo.com/shezi-bike
行人優先是對的

畢竟人跟車子撞到的時候,人是弱勢且危險的

彼此互相尊重才是正確的處世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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