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競速者退出自行車道....騎自行車道要注意哪些行為

最近有幾篇是要競速者退出自行車道的文章
我覺得再這樣扯下去是沒用的
建議先對於何謂競速有個定義 或者是超車限制
例如速限20KM/h
例如路寬兩米以下的路段禁止超車

有了共識或默契之後再看看要怎麼做囉
老實說..訂啥標準對我來說都沒差
除了上禮拜摔車手扭到 騎自行車到淡水之外
換車之後我幾乎沒騎過自行車專用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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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回文似乎越來越火爆了
我想請大家看一下標題

我並沒有想要扯到立法之類的程序
只是很單純的對於一些騎車時應該注意的事情
車友之間能夠自律或是知道怎樣才是騎車時正確的動作

速限只是眾多項的議題之一
你或許不同意 或許同意
不同意的..沒人可以限制你在自行車專用道上騎多快 但還是請注意一下自己和其他車友的安全
同意的.....請減速慢行

還有很多騎單車時的安全行為是大家忽視或是不知道的
例如 史蒂芬毛提到
1.走路禁止有"接聽"或"撥打"行動電話的行為!
2.臨時停人請勿停在人行道標線內!
3.路人需加裝夜間頭屁尾燈

另jonny2008也提到
轉彎要打手勢。左轉前要平舉左手,右轉前要平舉右手,要停時要先舉手(發誓一樣的姿勢)。

另我也補充一點
超車時請降低速檔(有騎過打擋車的應該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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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車友之間都是互相尊重 互相鼓勵的
如果這篇文章引起車友之間的一些不愉快
在這先說聲抱歉

如果各位車友還有一些關於騎車時應該做到或是不應該做到的行為
還請不吝分享提供
小妹支持你啦
可是要做到人人都守法是件很難的事
要不要有義警之類的固定巡邏
有沒有義警
或是以後自行車專用道的政府權責機關會訂立標準
這些都不是重點

只是很單純的希望前幾篇落落長的文章能有些效果出來
不管是共識
或是自律
或是請縣市政府修訂管理辦法

路上有交警都沒人在信了

怒!!偷拍!!死要錢!!

能期待什麼呢~
1.例如速限20KM/h
有很多地方根本沒有人.你要大家都限速20.就像市民大道半夜2點還要求你限速40一樣.無奈
2.例如路寬兩米以下的路段禁止超車
要你這路段有2公里.前方有一個老阿嬤時速5.你能想像嘛......................................................................
我想大家能邊騎邊玩接龍(常遇到老阿嬤的我)

所以說講很容易.要是自己遇到時搞不好會說.(艮什麼鳥規定.誰那x目規定的)
樓上提到重點了
1.半夜2點還要求你限速40一樣
你怎知道前面沒有個沒裝前後燈龜速在騎的車友?
或者是有隻貓狗在路上?
有這樣的構想
不只是保護其他車友 也保護自己
自從上次下坡以40KM的時速犁田之後
小弟深刻的感覺到
我只是出來運動的 不是來玩命的

2.前方有一個老阿嬤時速5
我想這點可以修飾的更完善一點
像是傍晚六點之前 前方50公尺內無對向來車 路寬1公尺以上便可超車

我想大家都希望自己和他人都其得安全
而不是一味地拿出一些例子來抗拒自行車道上的一些限制

我也是被塞怕了
所以現在都不騎自行車道了
公路上要飆多快就多快

難道這幾篇新聞的中肇事的車友跟你解釋
前面某某人騎太慢所以超車 沒想到OOXX
這樣的理由你能接受嗎?
你可以幫肇事的車友想個更好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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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並不是針對樓上
而是樓上點出了為什麼在自行車道會想飆 會想超

但是跟自己的安全 別人的安全比起來
這些理由真的很渺小

這篇文章只想凝聚共識
儘量喬出個大家能夠接受的標準
也提出更完整的說法讓想在自行車道超車飆車的人能夠體諒
例如速限20KM/h
例如路寬兩米以下的路段禁止超車


以上我是同意!但是要有法源根據!

還有就算標準也不是你我在這說,公務單位就會比照辦理!

不過如果真要有標準的話,我想加碼:

1.騎單車禁止有"接聽"或"撥打"行動電話的行為!

2.臨時停車請勿停在車道標線內!

3.單車需加裝夜間頭都尾燈,夜間或是白天濃霧不開啟者,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封閉式競賽或是表演場地依照場地管理機關自訂規則..)

以上~
ANYROAD 1 碳纖座管要換ANYROAD 2 鋁合金座管... 換跟賣都可以...請私訊唷... (正常使用痕跡...)
有沒有可能....為了取締競速者(or違規者)..政府非常重視,故準備著手立法,自行車也需要安裝車牌,以茲辨識取締...不僅可以減少違法方便取締,此外可以減少偷竊..又一方面的重點是..增加國庫收入
EDWARDPENG wrote:
有沒有可能....為...(恕刪)


還記得前陣子因為常有狗咬傷民眾!

曾經有想過開辦寵物保險制度,對象是中大型犬隻(沒記錯的話..)

但是納保對象來源呢?就是寵物植入晶片的紀錄!後來因反彈聲浪又不了了之..

我不是反對,但是要有公平性!也就是說政府施政應該以全部人民為對象!當然

不可能~那麼起碼大多數人吧!(寵物認定是狗,那麼貓~鳥~雞,鴨呢?)

今天養隻狗要預防針~身分證登記~還要繳保險費!如果真要開保保險費用我想......

乾脆也給個全中華民國"寵物健保"好了!這樣花少少保費以後去獸醫院除跳蚤就不用為了錢傷腦筋...


抱歉~離題了!我覺得未來極有可能自行車要牌照登記制度(但是應不會收該牌照稅..)

但是因此產生的作業規費(如車主轉讓~辦理遺失等..)應該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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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蠻無聊的.....
在這邊討論這個有用嗎
又不是說討論出來,就可以依法執行
而且又不是每個人都有上01



與其在這裡LDS
還不如從今天起以身作則!!
座騎:08' GIANT XTC SE2 ~ 騎車請用腳騎,不要用嘴巴騎 ~ 上坡比快,下坡比慢,安全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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