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再這樣扯下去是沒用的
建議先對於何謂競速有個定義 或者是超車限制
例如速限20KM/h
例如路寬兩米以下的路段禁止超車
有了共識或默契之後再看看要怎麼做囉
老實說..訂啥標準對我來說都沒差
除了上禮拜摔車手扭到 騎自行車到淡水之外
換車之後我幾乎沒騎過自行車專用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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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回文似乎越來越火爆了
我想請大家看一下標題
我並沒有想要扯到立法之類的程序
只是很單純的對於一些騎車時應該注意的事情
車友之間能夠自律或是知道怎樣才是騎車時正確的動作
速限只是眾多項的議題之一
你或許不同意 或許同意
不同意的..沒人可以限制你在自行車專用道上騎多快 但還是請注意一下自己和其他車友的安全
同意的.....請減速慢行
還有很多騎單車時的安全行為是大家忽視或是不知道的
例如 史蒂芬毛提到
1.走路禁止有"接聽"或"撥打"行動電話的行為!
2.臨時停人請勿停在人行道標線內!
3.路人需加裝夜間頭屁尾燈
另jonny2008也提到
轉彎要打手勢。左轉前要平舉左手,右轉前要平舉右手,要停時要先舉手(發誓一樣的姿勢)。
另我也補充一點
超車時請降低速檔(有騎過打擋車的應該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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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車友之間都是互相尊重 互相鼓勵的
如果這篇文章引起車友之間的一些不愉快
在這先說聲抱歉

如果各位車友還有一些關於騎車時應該做到或是不應該做到的行為
還請不吝分享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