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yuu wrote:
我去年也有在看20...(恕刪)
你的問題就是不肯往後退.....

timdaway wrote:
本人不完全同意第一位回文
房子購入後其實是完全屬於支出 僅有購入後有因市況上揚並交易才能真實賺取價差
沒賣沒賺是關鍵
租屋連燈泡壞了也是房東負責 更別說大條開銷
你有兩子 聽來四人共乘機車有許多機會
養車的確有相當成本
但汽車有機車完全無法提供的最大重點 安全 舒適
想想下雨天一家四口 萬一因為路況 或是其他不安全駕駛的人車造成意外
再多的包險也無法提供安全 。
150萬若是在雙北像樣的區域頭期都不夠
市況向下你的存款也快不了
孩子的安全和出遊的笑容不能等
車子省錢有省錢的選擇和養法
相信自己多做公課多比較就能省錢又利己
安全 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先說本人非汽車業務 純粹是一個騎機車一年兩萬公里熬到今日的市井小民
相信對家人最好是唯一選擇, 金錢價值永遠是身外之物 just good to have
大家都要加油 100分
本人不完全同意第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