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您這件事情發生的早如果是今年6月30日以後...大大您可能要含冤了因為新的通訊監察保障法規定只有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可以調IP誹謗罪只是一年以下的罪所以以後沒辦法找到PO文者了oh...ya....
allena0926 wrote:我比較好奇~之前大力...(恕刪) 就⋯⋯⋯⋯⋯那幾個呀? 我懷疑就是分身或帳號分身 ?他們的文 計謀就是遇詢價文或菜單文?要嘛說人買貴了 ?要嘛就放個天價神單釣魚 ?然後"提藍假燒金"扯到現在的"前科"業代?總歸就是那步 "神單"招啦?
看了真是大快人心!有些人是「藏鏡人」,因為別人不知道他的真實面目,躲在字幕後總說些見不得人的話,就是要有人揪他出來後才說些後悔的話,社會上太多這種不知廉恥的人。今天看了一則新聞:兩名正妹女子,惡意破換出租套房,偷走液晶電視落跑,昨晚兩人在淡水租屋處被捕,辯稱前房東屋況差、又給了押金,才會報復。 房東林小姐出面反駁,只收1個月的租金,沒收押金,如果屋況差,為何還要租,還惡意破壞,偷電視實在可惡。心是邪惡的就算人再美,還是覺得醜陋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