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e-wen wrote:
當初約定的價格就是1...(恕刪)
情況已經是如此了
試問這件事結束後~車主以後如何保養、維修車子?
只要到原廠大家都知道車主是誰。
面子往那擺?
車子有問題了需要修了、以現在賣車BMW的姿態已經如此了
難保修車時不會?
裡子往那擺?
我覺得樓主的要求原本業務就答應的~在平常不過了。
而且業務已經道歉,他的責任已經結束。
再來的就是BMW跟業務和BMW跟車主之間的事情了。
(像我說的,車主以後要怎麼正常、順利的使用車子,BMW要給個交代)
我是建議BMW,向樓主提出幾年保固免費…等等的補償方案
拿出想要服務的精神出來,又不是律師事務所、法院的。
一開始動不動就拿出切結書出來,要樓主把文章刪掉(把自已的話吞回去的意思)
BMW要好好反省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