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爺 wrote:小弟這2天去看了一台...(恕刪) 雙方簽訂汽車買賣契約書並於其中先載明相關備註事項如先行代為清償銀行貸款之行為,清償前應先直接與銀行端了解全數清償金額並予以核對車主資料是否相符,如沒問題需在買賣契約中載名相關備註事項如 代償貸款費用之類若以匯款方式代為匯入賣方貸款銀行,則須保留水單並要求賣方得同意先代為保管(賣方車主)證件及相關車籍資料(除原領牌登記書及動保資料外)待銀行作業完成與賣方偕同至銀行取得清償證明文件及原始領牌登記書與註銷動保設定書在一同至監理單位辦理過戶至於款項給付方式,看雙方怎聲明與配合原則上買方可以保有賣方全數證件與印章,賣方保有車輛權買賣雙方其實都會怕以上僅供參考
CT888 wrote :曹老爺 wrote:.請問大大們.這樣對我有保障嗎?人會跑了嗎?還是多慮了.還是有甚麼更好的方法呢? 建議樓主大大看別台車吧! 不必承擔此風險......(恕刪) 1.我感覺順興有可能是前手在順心買的車請車商代辦的順益。 2.沒那麼複雜,要不然車商都不要買車了。 3. 買的那麼累,不如不要買,下一台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