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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確實的消費經驗跟證據 要告給他告阿 哈哈哈

如果你確實有去那消費 然後遇到不好的經驗 而且可以舉證 你到時候反告他誣告

要告大家來告 看誰比較狠
jason_uniq
townboyed 你有親身經歷,還是自己想像?你知道何謂妨礙名譽?法院不是這樣玩的!
peggydoggy
那個說可以反告的真的想太多了。提告是任何人的權利。原PO蓋大樓有在公開的地方說該業務不好的地方,該業務提告是有正當理由的,並非沒有根據就提告,所以想反告誣告根本不可能。
garbage101 wrote:
如果你有確實的消費經...(恕刪)
看來要換別家保養,上個月才去鎔德換電瓶!
garbage101
[拇指向上][微笑]
告不成一回事,奔波解釋也是很辛苦,就像小施那片,辛苦原po幫大家踩雷了
蓋大樓 wrote:
我上來陳述跟他購車的糾紛


樓主有糾紛的原文嗎?
看樓主之前的一些留言調性,總覺得...不太意外
連高速公路跑180+贏過Audi都自得意滿,還誤導油車電車馬力計算不同
有些事只能低調做,不能高調說
不確定的事也不要隨便誤導
sagatgod
其他文章一些留言01都有紀錄,何必我PO出來,點進去都能看
蓋大樓
所以文章有哪段寫180跑贏奧迪?你有閱讀障礙嗎?
你能上網來陳述與對方的買車糾紛經過,對方自然也有權利告你..........這是網路公開言論自由的成本。

你能公開陳述卻不允許對方維護自己的權利,告你又不是穩贏??
riklin
輸家永遠是業者??.......消費者又不是黑白不分。
蓋大樓
你懂我再說什麼嗎?員工喜歡打官司,最後背負責任的永遠是業者
蓋大樓 wrote:
跟鎔德買車要小心被告妨害名譽
有人一直在01推薦林仲一,我上來陳述跟他購車的糾紛,今天收到內湖分局的通知書,被告妨害名譽!

哪一篇?
紅茶一杯
雞排一份
等看事情後續發展
好想放假
你用這麼聳動的標題,提到整家公司,
不怕被整家公司告??
蓋大樓
事實就是我被告了,林仲一是以鎔德買賣糾紛原因來提告,標題寫上鎔德沒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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