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馬6被撞.撞的人想擺爛嗎??{12月24終於處理好}

支持板大.給那種人一點教訓.

反正筆錄都有做.輸的一定是對方

板大可不要心軟阿.

景氣不好.叫對方賠個1.2萬不無小補拉.
leon
那就告,對方想留下案底,樓主當然不要客氣。

在台灣,聲音大就是贏,

不過通常這種人,看到警察馬上就縮下去
版大真是佛心來的~~~才3500~~

花錢消災~~~自己不對還這樣~~這社會真的是太超過了!

那我同學下雨天騎機車滑倒不小心差撞Benz ML350的後保桿~~

沒有撞凹只有劃到"一小條"(5CM)~~就說要換全新的後保桿~~

聽說要20萬不知是不是真的~~~還好後來有協調有成功

所以大家將心比心~~人在做天在看~~就算被妳凹過了~~

不然哪天又不知出了甚麼事(報應!報應!)
車體險雖貴,但真的很好用
之前友人行駛在鄉間小路上,對向有一小貨車突然往友人的車道靠過來(懷疑是酒駕),朋友便緊急往右邊閃,但還是被撞到左後方葉子板及保桿,此時對方竟想落跑,友人一時驚嚇後,便掉頭追趕(只是想看車號),追了一小段路後,對方竟把車丟在一處空地後"棄車逃逸"(所以懷疑他酒駕),朋友就馬上報警備案後,將車交給原廠並請保險公司處理,(有保乙式),之後警察有依車號請對方車主到警局,對方表明要賠償,朋友也不想跟他囉嗦,就告訴他車已進原廠了,保險公司會跟你聯絡,就沒理他了,大約將近兩週後,車子才修好回家
雖然不費力,但還是有一些缺點的,修車期間較麻煩(但朋友有兩部車),另一項就是雖然車子修好,但還是會很賭爛,畢竟好好的車被撞還事會很心疼的
好在版主有報警,沒心軟,據理力爭別向那種人妥協,加油!!
其實...
遇到這種問題最正確的方式是請求保險公司負責把你的車恢復原狀(一般來說都是回原廠)
樓主若擅自把車牽到自己認識的車廠容易有不當得利之嫌............
不管有沒有 對方就是可以這樣咬你
反正一切交給保險公司最安全...
建議你先去驗傷吧,這樣到時候談理賠時比較有利
而且你都有備案了不要怕他,也不要怕跑法院麻煩
這種無癩我看多了,千萬別心軟跟他私下和解
fdfdftr74 wrote:
昨天下午3點.我的馬...(恕刪)


就牽到你較近的原廠,在拿一份copy的估價單給對方!!

如果對方還是賴帳,那就直接去申訴...
joshau2114 wrote:
版大真是佛心來的~~...(恕刪)

才ML350就要20萬= =""對方以為他車是法拉利還是藍寶....一 一"
如果你的身體覺得不舒服
記得先去醫院檢查取得驗傷單
因為你車輛是停止狀態
肇事者由後面撞你的
他要負百分百責任
取得驗傷單的主要目的是日後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過失傷害"
通常一般人不喜歡上刑事法庭
所以可以以提告為手段來使對方乖乖出來談和解
如果他耍賴就用提告當作你的談判籌碼
取自網路相關資料給你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101901841

【前提】強制險只要附診斷證明書及醫療收據就可隨時申請理賠,且不中斷,你後續繼續治療、繼續取收據、繼續申請。『貼文於後、自行參閱』
【問題】請問如果提告刑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答覆】不需要。案情較複雜、你想要求金額數十萬或上百萬再考慮花昂貴之律師費吧。

【問題】我應該準備什麼樣的資料才比較有贏的機會?
【答覆】建議您先將車禍詳細經過情形於補充中告知,包含三方駕駛何種車輛、行駛、發生狀況、三方傷勢如何等等(愈詳細愈好、方可幫你分析己方有幾成把握、並告知你『傷者』強制險申請方式)。

【問題】如果輸了又應該支付怎樣的費用?
【答覆】刑事(過失傷害)提告輸了不需支付費用,其實沒有輸不輸的問題,只有對方是否遭起訴。

【建議做法】
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4、不得已之訴訟(提出告訴)。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本人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建請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


車禍事故理賠有二
【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 「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學生、壽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附收據及診斷書)。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
3、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5、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cutedoz wrote:
如果你的身體覺得不舒...(恕刪)


這篇寫的真好!

版主有去撞到方向盤,去驗傷至少可以開挫傷,跟警察報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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