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某日桃園往八德鶯歌方向 東西向快速道路上原行駛外車道約120km因車多逐漸減速至90 後來內側車道車少 想要往內側超前車結果照後鏡中 黑色BMW疾駛而來 時速約為130km 左右 才趕快撇回外側 先讓他過眼尾撇到他左前車門貼的字 國道第六分隊 中控台及後車窗都有雷達攝影裝置挖勒 搶錢會不會搶得太凶了一點 根本就是引誘犯罪 LI8代不知道抓的到嗎? 趕快來去裝一下 明哲保身 ~要是我當時直接超過去 是不是就荷包失血拉
我被"追"拍過! 還說我知不知道我是超到偵防車~ 知道我就降速了!之後看到黑色CAMRY都會特別小心~台灣應該減少交通警察數量啦.把這些交警拉下國道去做些保家衛民的事情比較實在啦~我同事的C230停在警察局前面後照鏡都能被拔走~如果這些警察有能力保護我們的車車,他愛開多少罰單我都心甘情願~或者是在國道上面掃蕩那些內側車道的龜速車,別讓高速公路變成塞車公路!(每遇到節日就是塞車)如果國道交警能有建設性地存在價值, 他愛開多少超速罰單, 隨他開~(我都很守法的, 只是偶爾超龜速車會稍微超過120, 就被追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