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金三P延賽問題 市長信箱回文~ 提供大家參考!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陽金三P賽事延賽 起因:市府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首先感謝您的支持與加油

造成各位選手的困擾,我們非常抱歉,其實活動相關的協調作業早已完成。
北縣市包含士林、北投、金山三區的警力協調早已經完成,北縣市的緊急醫護也已經完成協調會議並且於活動日提供協助。
但為了讓每位參加者都能在安全的道路環境完成挑戰活動,申請路權的使用是必要的。

我們在11/25下午收到體育處的通知也感到很意外,為何已經舉辦了三屆(今年第四屆)的活動為何會受到阻礙
經深入了解,有參加選手在市府相關單位到處投書(包含市長信箱),要求必須封路管制
導致市府相關單位的特別重視,所以道安會議的討論進行中就困難重重。

其實我們辦活動已經要邁入第四年了,參加人數也從2~3百人增加到7000人
也熟知在與政府相關單位的配合默契,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就如今年的塔塔加與武嶺等登山活動,雖然活動規則註明無交管,但是實際上卻是封路+彈性交管。
因為道路是大家的,相關單位會受到來自其他用路人的壓力,因此只能在規定之內有些彈性作法,才不至於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太大影響。

除非有如ING路跑活動,由企業贊助主辦,砸下千萬元,從活動開始半年前,就從電視、平面與電子媒體大肆宣傳
如此才能做到完全管制,完全封路,市府相關單位才敢配合及安心放行。

遇到這種狀況我們也非常訝異與無奈,但如同上述,為了各位選手的安全申請路權是必要的。
因此,實際活動日期需要靜待會議結果,若是已報名的選手無法配合,我們會開放退費作業。
至於已訂房、訂車的遠道選手,也不需急著退訂,可以與飯店及租車公司協商採預約保留,如此可以避免損失。
對於各位選手所造成的困擾,我們實在非常抱歉,我們將在活動獎牌、紀念品、補給品以及活動服務品質上更加用心處理,以彌補各位選手的損失。

非常抱歉由於市府協調問題造成本次活動延期,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解決方案,
本會定於下列時間公怖。

1. 因延期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受理退費,退費辦法預定11/30 17:00以前公佈。

2. 目前全線警力、醫護、義警隊等部屬協調會已經完成,待下週市府交通局道安會報完成後,即公佈延後舉辦日期。

3. 最終因應措施定於12/4以前公佈。


謝謝

臺北市自由車協會 報名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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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完全將事推給台北市政府,
有單位可以對此事發表說明嗎??
若是NS主辦單位的錯,市府需要扛責嗎??
近七仟人的比賽盛事 如此被糟蹋了...
那我們眾車友的權益在那??
尚望此事可以如期舉辦!!
也請單位主管拿出督導之責!!
----------------------------------------------------------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體育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體育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12/2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12.02 北市體處競字第098317293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已交由本處辦理,對於您對此次賽事之關心,本處十分感謝。為維護用路人及當地住戶權益,若要使用道路舉辦活動,皆須依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請,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且因此次參賽人數較往年多,為顧及選手安全,故該活動目前暫停舉行,待98年12月2日召開會議審慎研議後,將會公告此次活動後續事宜。

再次感謝您對此次競賽之關心,倘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逕洽本處承辦人員區先生,電話25702330轉606。

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北市體育處處長 房振昆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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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發文市長信箱的回覆,
看來只能等待了~

也希望他們有看見 車友的反應,
可以加以抵制ns那不良的處理方式!

我主張大家多多發聲 多表達意見,
才不會被ns牽著走 ...

kikihsukimo wrote:
臺北市自由車協會:
除非有如ING路跑活動,由企業贊助主辦,砸下千萬元,從活動開始半年前,就從電視、平面與電子媒體大肆宣傳
如此才能做到完全管制,完全封路,市府相關單位才敢配合及安心放行。

台北市政府:
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且因此次參賽人數較往年多,為顧及選手安全,故該活動目前暫停舉行

意思就是大家交的錢不夠讓你們砸下千萬元辦活動搞宣傳嗎?
人家辦活動是有縝密的程序跟配套計畫的..
自己沒做好...
也請不要說是人家砸錢 公部門就可以放行




kikihsukimo wrote:
案件主旨:
(Cas...(恕刪)


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

辦了好幾屆 , 還出這種包...真想知道以前跑的
到底有沒有路權阿
http://blog.yam.com/user/skymatiz.html
除非有如ING路跑活動,由企業贊助主辦,砸下千萬元,從活動開始半年前,就從電視、平面與電子媒體大肆宣傳
如此才能做到完全管制,完全封路,市府相關單位才敢配合及安心放行。




懂了嗎!

並不需要吧 .... ?
那...2009AMD低碳北海岸自行車賽
也是砸下千萬元 所以才有路權阿
http://blog.yam.com/user/skymatiz.html
2.5ppm wrote:
除非有如ING路跑活...(恕刪)


我認為下列才是主因......明明是NS主辦單位自己的問題,還推責任,不然請NS主辦單位 說出何時送件的?

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
kikihsukimo wrote:
您的來信已交由本處辦理,對於您對此次賽事之關心,本處十分感謝。為維護用路人及當地住戶權益,若要使用道路舉辦活動,皆須依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請,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且因此次參賽人數較往年多,為顧及選手安全,故該活動目前暫停舉行,待98年12月2日召開會議審慎研議後,將會公告此次活動後續事宜。


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是誰該負責的?
當然是收了龐大報名費的NS

該做的沒做被迫延期又將責任外推,真是圈圈又叉叉!!
---你的心,決定你眼睛所看見的方向---
其實 事實為何 ??
已經很清楚了...
NS擺爛工夫一流 推諉功力一流,
車友只能自認 倒楣 ...???
錢我沒退 我要的是公平...
和未來主辦單位可否拿出道德!

kikihsukimo wrote:
待98年12月2日召開會議審慎研議後,將會公告此次活動後續事宜。
恕刪)


如果照申請路權要提早一個月的程序來看

是不是最快要延到1/2以後才能辦了?
以下是我收到的回文,好像是一模一樣....

我是有一疑問 "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 何為"法定時間" ?
我印象中政治活動的申請也沒這麼久??
這一點可以好好問問NS何時提出計畫? 政府的法定時間為多久?


===============================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體育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體育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12/2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12.02 北市體處競字第098317292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已交由本處辦理,對於您對此次賽事之關心,本處十分感謝。為維護用路人及當地住戶權益,若要使用道路舉辦活動,皆須依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請,關於98年12月6日之「2009永不放棄--挑戰陽金P字山道自由車比賽」路權乙案,因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時間已超出法定時間,且因此次參賽人數較往年多,為顧及選手安全,故該活動目前暫停舉行,待98年12月2日召開會議審慎研議後,將會公告此次活動後續事宜。

再次感謝您對此次競賽之關心,倘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逕洽本處承辦人員區先生,電話25702330轉606。

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臺北市體育處處長 房振昆敬上

∼∼∼∼∼∼∼∼∼∼∼∼∼∼∼∼∼∼∼∼∼∼∼∼∼∼∼∼∼∼∼∼

如果您對以上的回覆內容感到滿意的話,別忘了填寫滿意度問卷給工作同仁一些鼓勵與肯定,如果不滿意更要讓我們知道,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做的更好!
提醒您!為便於後續統計及處理,請務必在7天內填覆滿意度調查問卷,逾期該問卷即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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