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即時
2014年06月03日15:12

花蓮縣議會今天進行縣政總質詢最後一天議程,民進黨籍縣議員劉曉玫正打算針對縣府全台首創收回路權,並定出只給1家廠商承攬路跑、自行車、馬拉松等活動的限制性標案提出質詢,不料,劉曉玫才站起來要發言,縣長傅崐萁僅說了:「謝謝!」議長楊文值就敲下議事槌說:「本會期結束。」引起劉曉玫不滿,她痛批「縣議會已淪為縣府議事組(處),不符法制精神。」

劉曉玫表示,縣長傅崐萁創全台之先「收回路權」,還以限制性招標方式,發包給1家公司得以承攬15年,且得擴充期限一次15年,相當於長達30年的標案,委由1家公司獨攬且已決標,上周五的會期她就提出質詢,因尚餘14分鐘未用完,她打算今天追問縣府是哪一家廠商得標,居然遭到刻意阻止中斷總質詢,讓她感到憤怒。

劉曉玫在議場內高喊「請議長維護議會尊嚴,縣長接受監督,不知道在逃避什麼?」隨後議事廳的麥克風聲音就被拉掉,引起在記者席的媒體一陣嘩然,劉曉玫事後跑到記者室說「這已是縣長傅崐萁上任以來,第2次中斷她的總質詢」,根本就不尊重議事殿堂,連總統馬英九都不敢這樣,實在很離譜。(李光濱/花蓮報導)

發稿時間:14:17
更新時間:15: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03/409282/

文章關鍵字
不辦也好啦!省車錢也省住宿費,當地的住宿業者如果有感覺有差了點的話請找縣太爺。
現在人家專心做陸客生意啦,這些活動一年才幾場而已,這等小錢他們不看在眼裡
專包給一家 coco才會多阿
不然東一家 西一家的
人多嘴雜
廢物政府
廢物縣府
zhiren2001 wrote:
蘋果即時2014年0...(恕刪)
爛政府+1
15151515
1. 得標廠商需向縣府繳納回饋金1億8000萬元。
2. 每年至少辦12場賽事,且個案回饋金為每場營收10%。
3. 15年將為縣府帶來近5億元收益,將用於花蓮民眾。
4. 得標廠商可視狀況續約乙次。

哇,這餅畫得會不會有點大?
那每場賽事的報名費要收多少啊?


花蓮景色很美沒錯
但縣府是對該縣景色頗具信心?
還是想錢想瘋?
每個月至少要辦一場活動賽事才能達到一年12場的要求,
新鮮感一下就沒了, 真有活動單位敢承攬?
Ira,Iris, Ice; Show your Propel~
大概覺得每場都有10萬人以上吧.....
信心破表了
SUPERSIX EVO HI-MOD wrote:
1. 得標廠商需向縣府繳納回饋金1億8000萬元。
2. 每年至少辦12場賽事,且個案回饋金為每場營收10%。
3. 15年將為縣府帶來近5億元收益,將用於花蓮民眾。
4. 得標廠商可視狀況續約乙次。
哇,這餅畫得會不會有點大?
那每場賽事的報名費要收多少啊?

一般而言,應該是「縣政府撥年度經費」來請各協會來辦活動吧!!

例如 : 環大高雄經典百K、台南經典百K、雲林縣濁水溪母親河免費單車活動、彰化美利達環化賽、台中台74免費單車活動、苗栗遊山觀海100、仙山鹿場挑戰...。

都是「00縣政府指導」+「教育部體育署指導」,指導的意思就是有用年度體育經費,贊助協會或公司舉辦活動,而公司與協會事先呈上企畫書,事後以單據核實。

怎麼會是「由主辦單位送回饋金」給「縣政府」?

疑問 ?

記得01也有人在公部門服務,是否能分析花蓮與其他縣市的不同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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