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虐狗事件後...北縣狠心虐貓後路人在馬路旁被圍毆....

ceeann wrote:
順手捐發票........(恕刪)


說的好, 我聲援你... 我們可是有大愛的!!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dummyone wrote:
什麼叫做"你們嘴裡喊著尊重生命,行為卻做出嚴重傷愛貓狗的行為,
也許不是你本人,但棄養行為人就是隱藏在你們這些愛貓愛狗人群之中"
我從沒聽過比這更離譜的論述!


我倒是看到過不少空有愛心卻沒有腦袋的保育人士....
像是一些買動物放生 野放外來種
定點餵飼流浪貓狗 卻不重視其疾病跟繁殖問題
逼狗吃素....過度餵飼(肥胖還有一些飲食造成的疾病....)
除爪 割聲帶....(鄰居會抗議太吵 室友抗議破壞家具....)
棄養(無人收養 搬家換宿舍...理由多著...穩定以後會繼續收養安慰自己 直到換工作搬家...不斷輪迴....)
還有許多口口聲聲愛貓狗 卻對牠們做出不符合動物福利的事情....

我想要說的是...
你可以替你自己背書...
但是別替那些空有善心卻只做錯事又沾沾自喜的人背書....
有愛心不等於會重視(或是明白)動物福利


附帶一提
過度引用無限上綱到其它對象,其實你這樣沒有什麼邏輯的....





就算只有zaku 也可以把Strike打下來..
如果回到樓主發文的本意
我是不太認同樓主的意見 因為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自己決定想要關注什麼事情的權利 甚至不關心動物只關心賺錢
(在手段合法的範圍內)我都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用暴力手段是在非常必要的情況下才可以的例外 如果大家都不愛暴力的話
不過如果全部的文章看下來
會發現 有人罵這群小朋友畜生或是不配當個人(先拿掉他做為人的資格) 所以對他們使用暴力或是教訓他們是合乎正義的(合理化自己的暴力行為)
再來是一些比較不那麼暴力的朋友 他們是很生氣 氣到不行所以強烈的要這些人(包括他們的父母師長女朋友等等)要道歉以及加害者要做義工 ........他們說這是為小白狗討公道 我不會否定替小白狗出氣的心情 不過以眾人的壓力要去逼迫這些人為一定的作為(在法律上他們並沒有義務去跟你道歉),今天幸運的是如果他們照做了,那憤怒鄉民的情緒可以舒解,可以冷靜下來, 萬一不幸的,他們就是不依呢? 要怎麼做?
這個活動是可以讓很多人知道剝皮燒狗很殘忍 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不會做這種事,會做的人就是那極少心理有偏差的人,他們會因為這個活動之後就不做嗎?你信嗎?(我比較相信是轉而地下化 照做但不PO上網留下証據
)所以,這個活動其實是可以把其他不那麼殘忍的事,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錯誤觀念,或是正確的觀念向大家宣傳,因為那些人才是可以被影響的,不是嗎?
當然活動本身也可以只是出氣活動 或是討公道大遊行 情緒發洩完就散場 這也不是壞事 但還是請大家保持理性
RedHerring wrote:
那是你的選擇不過不代...(恕刪)


這位dummyone 沒想到發文引來你這麼大的反應,深感抱歉,
對於你文中偏激的推論更是不能認同,
難道不能針對主題進行善意的發文,非要自己以扭曲的推論型栽贓手法發言才是正理嗎?

>這樣的邏輯也可以到用到很多族群
>同性戀
>外籍新娘
>肺結核患者
>非洲饑民
>大學畢業起新兩萬可憐貧窮上班族
>大家各自解釋
>都可以找到理由
>找到滅絕整個族群的正當化理由
>我要滅絕你的族群 因為我覺得你們活者是在受苦
>所以為了你們好 我只好把你們全殺光

我的發言是我針對流浪狗問題的看法與立場,是我支持政府對於流浪狗採取安樂死的政策。

綜觀世界其他國家的政策對於流浪狗有的採取捕捉安樂死,有的或是捕捉安養,有的或是放任不管,
依照民情各有不同的政策。
難道那些執行流浪狗安樂死的國家,對於 癌症末期病人自願性安樂死 的議題,就一定是贊成的嗎?
未必吧!!
更遑論由政府出面以這些族群沒有生存的理由,撲殺這些 癌症末期病人 了,
更遑論撲滅整個人類某一族群的可怕思想。
連末期病人自願性安樂死的議題,都要經過反覆辯證思考(結果現在9成9的國家都是不合法)。
更何況你的不負責的邏輯推論,根本就是不能成立。

>"你們嘴里喊著愛自己的台灣老公, 行為卻嚴重傷風敗俗,
>也許賣淫的不是你這個大陸新娘, 但是那些賣淫的大陸妹就隱藏在你們這些嫁過來的大陸新娘中"
>這就是你的論述!

這個又是典型的推論型栽贓手法了,這個是你的論述,並非是我的論述。


也許你是愛貓愛狗人,我的言論可能不合你的心意,
但是 支持流浪狗安樂死 這是代表我的想法,我的立場。
你可以說道理說服我,但是請不要推論型栽贓手法栽贓我。
根本不知道這位發文的作者在無病呻吟什麼
人跟寵物都是平等的生命
欺負弱小和濫用暴力本來就是絕對的錯誤
沒有人會樂見身邊有人被活生生圍毆打死吧
吳憶樺他家的糾紛也是他家的事情怎會扯的上關係
世界上比他更需要關心的孩子多的是
比可憐也輪不到他呀
真不知道您在抱怨這些幹麻
下次看到有人凌強欺弱的時候,你就躲起來打個電話給警察大哥不就好啦
捫心自問 吳憶樺過得怎樣 我沒興趣
不管誰欺負誰
只要是動物
總是會欺負弱小的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
有得必須依靠政府有的要依靠人民
各所不同
weken wrote:
我覺得你說的真好像我...(恕刪)


因為那隻牛跟你阿公從小就開始養了吧~

如果我在現在有看到我從此就不會吃牛肉了吧~

你可能覺得沒什麼~

所以十盎司的牛排繼續吃~
拍郎 wrote:
...(恕刪)唯一有的關連只有我提到說
如果流浪動物的問題解決了
那麼也就不會發生虐待流浪動物的事件了
我並沒有說是因為有流浪貓狗所以導致虐待流浪貓狗的事件喔
你的邏輯有點問題
)


如果流浪動物的問題解決了,那麼也就不會發生虐待流浪動物的事件了

因為有流浪貓狗所以導致虐待流浪貓狗的事件

請問這兩句話有甚麼不一樣?只是互為正反面的說法.
還有,不是像你說的這裡是一言堂,所以反駁你的言論.

依你的看法:安樂死=解決流浪狗問題=不會有虐待事件
我有沒說錯?
大家會反駁你的說法是因為你立論矛盾,前後說法不一,
前面說安樂死可解決流浪狗問題進而解決虐待的問題,
後面又說你說安樂死跟虐待沒關係,如果你從一而終的
支持安樂死可解決虐待問題,我雖不認同,但我佩服你.
可是你不是,為了反擊各個網友而讓自己的說法露出許
多漏洞.這已經不是在討論,而是在詭辯.
-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對不起 Ming_jens
我本意不是栽贓你
也不是說你是這樣的人
我是說
我們憑什麼決定"誰的生活是悲慘的, 我把他們安樂死反而是仁慈"
這不是你的決定

用這些比喻
是要強調
這種自以為仁慈的想法
很殘暴

我的舉例很極端
就是要說明
一樣的邏輯
放在流浪貓狗上你覺得是好的公共政策
放在別的族群上你就覺得是殘暴

weinong.chang wrote:
我倒是看到過不少空有...(恕刪)


沒錯
我可以為我自己背書
但是我絕對不願意替那些空有善心卻只做錯事又沾沾自喜的人背書

所以
版友說
"你們嘴裡喊著尊重生命,行為卻做出嚴重傷愛貓狗的行為,
也許不是你本人,但棄養行為人就是隱藏在你們這些愛貓愛狗人群之中"
這我完全無法接受
為什麼把我跟棄養貓狗的人放在一起
然後來檢討我
我並沒有要替棄養貓狗的人背書啊

我把版友的論述上綱到極端的議題
不是說版友是這樣的人
只是要讓版友理解
他這樣的推衍法
有多污辱人

當然版友不會對大陸新娘有這樣的偏見
但是台灣社會的確是有公眾人物對大陸新娘如此在媒體上議論過
推衍的邏輯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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