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致死 博士生判6月 ( 才六個月????)

Gflower1228 wrote:
照你這樣講的模式, ...(恕刪)



抱歉~~ 敝人所言皆為這件案子法官大人提出的理由,(請見71樓網友列出)
讓區區在下敝人我產生的實際憂慮!

您或者並不這樣想! 甚至會反感,

但請說服我......

用盡心機,一再用欺騙的方法,找別人要來小生命, 卻是用來凌虐致死,
方式還千奇百怪, 慘不忍睹! 絕非一般正常人會用的手段,
好不容易抓到兇手,法庭為何只用這樣的考量為依據?

而沒評估此人的精神狀況和心態?


我對這位法官大人是真正的失望!

不在貓或狗~不在罪罰深淺~ 而在其思考模式.



Apple0411 wrote:
而沒評估此人的精神狀況和心態?


評估精神狀況 判定為異常的話 刑罰只會更輕

這次最大的幸運就是這次判決沒有什麼「深具悔意」這種話

*雪人* wrote:
嗯嗯是絕對有...以...(恕刪)


好可怕

我以後生小孩一定會變蟑螂

01怎麼沒有打呵欠的符號啊

這個符號還挺符合我的表情說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好可怕我以後生小孩一...(恕刪)

不勉強信,機緣來自然跟我相同想鐵齒也難
有哈欠後的度咕符號,將就用嘍
哎!!!

雞鴨魚豬牛 真可憐

吃雞鴨魚豬牛 卻喊愛貓&狗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mtsui wrote:
我想,這個"有人"問...(恕刪)


呃 呵呵 對不起啊

不是針對大大您啦! 只是在爬了十二層樓後 感覺板上粉多人都有類似的想法(不把寵物當成獨立生命個體來尊重) 剛好又看到您的文章開頭這樣寫 就斷章取義地拿來用了一下 還請您大人大量多多包涵囉...

只是想要說明: 兒女或乾兒女或寵物都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 但是只要監護人全心愛護 他們一樣都會知恩圖報 至於收養來虐待致死? 那就是另外一種故事了 天理昭昭 這種人將來一定不可能會過得多好的啦

其實只要翻開報紙 您就會發現: 不管是人或寵物 有這種被虐待經驗甚至致死的 還真是屢見不鮮...
請參考: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client=firefox-a&rls=org.mozilla%3Azh-TW%3Aofficial&channel=s&hl=zh-TW&source=hp&q=%E8%99%90%E5%BE%85+%E9%A4%8A%E5%A5%B3+%E6%AD%BB%E4%BA%A1&meta=&btnG=Google+%E6%90%9C%E5%B0%8B

http://info.ddhw.net/readarticle.aspx?topic_id=1000&msg_id=13945&page=282


另外 前文內頭幾段的意思是: 不能把寵物再當成"寵物"了 在先進國家的法律上它應該算是"乾兒子"或"乾女兒" 所以可以拿來跟"親兒子"或"親女兒"作同樣的比較 也享有相同的權力或義務

所以 "虐收養貓"等於"虐乾兒子" 如果"性虐待收養貓" 就等於"性虐待乾兒子"了

要不要判罪? 當然要!! 如何判? 依相關法規... (如果法規不完備 也需要大家多反應以改進...)

至於把兒女當寵物的問題 偶女兒經常抱怨"把拔比較喜歡露比..." 所以您說咧? (偶可能是貓蟲上腦了吧 呵呵 因為阿貓算是大女兒...)

這個案件是"虐待收養貓後殺害" 照著前述翻譯一下 叫做"虐待乾兒子後殺害" 也難怪大家要群情激憤了

至於有人拿強姦或是意外肇事來跟這個謀殺案作比較 是不是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最近又有教父殺貓案 結果判無罪當庭釋放 害得幾萬人群情譁然 痛訴動保法有名無實...

請問如果不是流浪貓 而是流浪漢肚子餓來偷魚吃 大家會開槍射死他嗎? 如果不小心真的射死人了 兇手有可能會完全無罪嗎?

台灣的法律還真是會轉彎...
zero0908 wrote:
哎!!!

雞鴨魚豬...(恕刪)


所以您吃素嗎?
如果您不是吃素有吃葷,
那您吃貓狗嗎?

路邊的浣熊 wrote:
所以您吃素嗎?如果您...(恕刪)

(舉手)
我不吃貓狗
可是我也同樣不吃蟑螂螞蟻
對我來說吃貓狗純粹不符合經濟效益
最主要令人擔憂的是。 。 。虐殺貓, 經統計百分之60-70 的虐殺案,虐童案,都是由虐待動物開始的。 。如果我們沒有重視之,也許下一次他發脾氣時,可能是他的孩子被虐殺,或者是別人的孩子,這都是各位大大不希望見到的吧!!但如果我們能正視這個問題,也許讓他有機會得到反省,或者治療,也許這個法官救的不只是動物,可能是一個無辜的兒童,更可能是一個美滿的家庭。我們保護動物,不只是保護動物,其實也是變相的保護著人類,如果這個人能騙動物中心去領養動物然後加以虐殺,那是不是有可能會作同樣的事在人類身上;再來他是台灣最高學府的博士生,那他的智商是不是有可能比別人高,而高智慧的犯罪是最可怕,也最讓人無奈。 。所以也許一點小小的注意,我們能阻止一個悲劇的發生,那為啥不去做呢?
bravetaru wrote:
最主要令人擔憂的是。...(恕刪)


管它的

再怎樣都有人贊成嘛

benq822 wrote:
犯罪自有法律制裁,我國採無罪推論及罪刑法定主義,請給我他會對人出手的有效證據,不然他就是清白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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