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sgalison wrote:
首先我先聲明我是主張...(恕刪)
這些法令面的問題只能等待相關人士去制訂...
但是在還沒制訂前..只能用捕捉來減少對住戶的影響...
總之,如果沒影響我的生活,我想他在那流浪是沒啥影響
但是影響到了,就得通報捕捉
我上次騎汐平路..至少碰到三群野狗..(每群約7隻左右)
當時騎檔車,深怕被狗追...

不過還好沒追我...
追的話就得通報捕狗大隊來捕了.....以免害下個駕駛摔車
絕代蝴蝶 wrote:
我亂回?
fztsgalison wrote:
當然還是要定期清理,我不太了解台灣清潔隊的schedule,
不過不管是私人還是公家,都應該有定期清理吧?所以這也不應該是問題才對。
我就是找不到您對這一段的解釋,所以才回這篇文,我不了解為什麼有人就找事情然後大大方方的請誰誰誰去做?既然不了解為何可以說這不是問題?
可以麻煩您幫我找一下您針對這個問題的回文給我看嗎?
kai520 wrote:
用捕貓籠抓流浪貓是合法的,各市公所都可以免費提供補貓籠(但是遺失要賠)。
說真的我雖然有養狗,但是對於棄養寵物的飼主,也是..............
愛護動物是對的,但不表示其他人就喜歡流浪貓狗在外跑,如果真有如此大愛,全帶回家養吧。
之前有說要把寵物(貓狗)建檔入戶口名簿,怎又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