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舊帳 wrote:應該要作的是犬隻飼養...(恕刪) 怎會是一樣哩?撲殺是-6%喔。但節育哩?這6%還活著喔。所以假設全台有100萬隻狗狗。今天6%被抓去安樂了,照文宣的說法。今天抓6%去死,今天6%就補齊了。還是100萬今天6%抓去節育了。就等於106萬隻狗狗囉。而且,若一天6萬隻就是極限。第二天的6萬隻就只有5.6%了。可是狗狗照樣生6%天啊,越抓越多。
JessieC wrote:流浪狗殺不完,難道就...(恕刪) 所以我認為第一件事應該禁止發新寵物店與繁殖場的執照.而繁殖場申請繁殖動物的數量要逐年降低.私人寵物繁殖要課稅.私人養寵物比照對岸的法規也要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