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重點應該是擺在「信念」上。吃東西是為了生存,目的是私慾。踩死蟑螂是為了自保,目的是私慾。(對部分害怕的人來講,蟑螂靠過來的確像要他的命)「虐」貓我們暫且解釋為「爽」(僅解釋,我個人是不認同的),目的也是私慾。但最大不同點就是這件事本身並不受"當地"社會所認同。把定義多加上"當地",加寬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可能有不同認知的存在。(也就是說不定有些國家虐貓是合法的)1個人同意,構不成法律與認同。300個人同意,構不成法律與認同。但若80%的人同意,形成法律是絕對可行的。...當然以上都是我的想法,聽聽就好
小弟認為虐待動物是人類一種獸性...跟霸凌很像欺負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藉此獲得滿足(快感?) 這已經有點變態了受過教育的人類不應該做出這種行為...跟今天如果鬧饑荒...或是在危急的情形下把一隻貓煮了嗑了讓自己獲救...這兩種心態是完全不同的....
a0319876 wrote:抓老鼠? 歐洲在中世紀的獵女巫行動盛行,也導致大量撲殺貓隻,被認為是助長黑死病猖獗的幫兇,黑死病在歐洲奪走數千萬人命黑死病->遷怒女巫->撲殺貓隻->鼠輩橫行,疫情更加無法控制
yuchang0727 wrote:討論一下某OL因驚嚇 誤踩母蟑螂致死 數百小蟑胎死腹中 <-- 這如何?某漁夫因個人私利 將烏魚剖肚致死 當場取出數萬魚卵 <--這如何?某農夫因覓食 將絲瓜當場摘下 導致瓜中多子再也無機會成熟落出 <--這如何?全都是生命阿~~為何會有不同的認知呢? 悲憫定義在哪呢我怎覺得人類的悲憫 不過是自私的代名詞, 對自己有好處的就是應該 對自己沒好處的就罵人殘忍......(恕刪) 廢話一堆 你繞了一大圈 何不就直接說 你覺得這一點都不殘忍 不就得了...還是你覺得這樣不夠 還打算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