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的新聞.......真的是...什麼變態的人都有....

我想重點應該是擺在「信念」上。

吃東西是為了生存,目的是私慾。
踩死蟑螂是為了自保,目的是私慾。
(對部分害怕的人來講,蟑螂靠過來的確像要他的命)

「虐」貓我們暫且解釋為「爽」(僅解釋,我個人是不認同的),目的也是私慾。

但最大不同點就是這件事本身並不受"當地"社會所認同。

把定義多加上"當地",加寬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可能有不同認知的存在。
(也就是說不定有些國家虐貓是合法的)

1個人同意,構不成法律與認同。
300個人同意,構不成法律與認同。

但若80%的人同意,形成法律是絕對可行的。

...當然以上都是我的想法,聽聽就好
小弟認為虐待動物是人類一種獸性...跟霸凌很像

欺負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藉此獲得滿足(快感?) 這已經有點變態了

受過教育的人類不應該做出這種行為...

跟今天如果鬧饑荒...或是在危急的情形下

把一隻貓煮了嗑了讓自己獲救...這兩種心態是完全不同的....
我很好奇, 貓對人類的好處是什麼?
舉例來說, 狗可以幫忙狩獵, 甚至是緝毒犬導盲犬這種特殊功用
家禽類可以食用, 一些野生動物甚至有拿來做中藥材的
貓對人類除了當寵物主要的好處是什麼呢?

banco2716 wrote:
我很好奇, 貓對人類...(恕刪)


抓老鼠?

a0319876 wrote:
抓老鼠?

歐洲在中世紀的獵女巫行動盛行,也導致大量撲殺貓隻,被認為是助長黑死病猖獗的幫兇,黑死病在歐洲奪走數千萬人命

黑死病->遷怒女巫->撲殺貓隻->鼠輩橫行,疫情更加無法控制

版權所有 wrote:
某OL因驚嚇 誤踩母...(恕刪)



只看到母貓咬了他的右手不放,男的痛到受不了
怎看都不像是蓄意虐貓
如果有東西咬著我的手不放
禘一個動作也是甩去撞牆,讓他暈掉先鬆口再說
哪有時間思考牠有沒有懷孕之類

yuchang0727 wrote:
討論一下

某OL因驚嚇 誤踩母蟑螂致死 數百小蟑胎死腹中 <-- 這如何?
某漁夫因個人私利 將烏魚剖肚致死 當場取出數萬魚卵 <--這如何?
某農夫因覓食 將絲瓜當場摘下 導致瓜中多子再也無機會成熟落出 <--這如何?

全都是生命阿~~為何會有不同的認知呢? 悲憫定義在哪呢

我怎覺得人類的悲憫 不過是自私的代名詞, 對自己有好處的就是應該 對自己沒好處的就罵人殘忍......(恕刪)



廢話一堆 你繞了一大圈 何不就直接說 你覺得這一點都不殘忍 不就得了...
還是你覺得這樣不夠 還打算拍手叫好?

dreamcalvin77 wrote:
開槍打長頸鹿的人都有了.........



水噴遊民都有了...
媽個挫冰...

banco2716 wrote:
我很好奇, 貓對人類的好處是什麼?


純粹寵物..
媽個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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