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魚類、爬蟲類或兩棲類的話,即便跟毛孩子一樣是寵物,虐待兩字好像就扯不上編了。
更別說經濟動物了。
眾生平等是一個極高的道德標準,不容易實現。
但要花多少公共資源去處理目前被某些意見認定為必須更加關心的動物,那也確實是個問題。
虐殺狗要重判十年的話,那麼A4籠養蛋雞的大養雞場要判多久呢?
虐待貓要重判五年的話,那麼農民可不可以要求投入公共資源補償他們受到保育類動物台灣獼猴侵害的損失呢?
這些其實都有非常大的討論空間。
老外談動物權其實是高過於寵物權的道德,只是同樣因為寵物(尤其是貓狗)所以關注度高。但台灣幾乎是只談寵物權很少談動物權。
這也就是樓主的主題被砲的原因了。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路上常常一堆流浪狗,一堆愛狗人士都會說
是人家非法生殖拋棄的
但是我多年來光在FB加了一些地方社團
我發現根本就是這些白目飼主造成的
出門狗不綁,幾乎每天都會有狗不見,要人尋找
這些白目可以不要養狗嗎?你的小孩帶出去你會不拉在身邊讓他自己去跑跳?
且狗的動作又是比小孩更快,看到這些因為不綁的狗不見或是狗出去被車撞死
然後就要怪別人造成流浪狗,或是這些撞死他的狗的人都像是罪大惡極的兇手
台灣飼主大部分都是習慣很差
例如今天去吃飯,一堆白目,狗放在椅子上,屁股沒有穿衣服,或是趴在桌上,有些甚至放在桌上
你當人家不用吃飯?不然就是明明不會養狗,狗一直叫、一直甩毛,你要叫誰吃飯?
或是一堆明明禁止寵物進入,一堆人硬是要包進去
或是去逛夜市,擠得要死,狗不是抱著進去就是綁著進去,是想悶死誰?
上次還看到一個,滿滿人的逢甲,結果狗被人踩到,還罵人為什麼要採她的狗
當下實在很想開扁
買三星?如果你還認為你是台灣人,就不應該將台灣人的尊嚴踩踏在地上,如果你還是要,那請搬家吧...台灣並不適合您居住。
不過這是人類主宰的社會,規則本來就是人訂的
人類這樣雜食性的物種也只是食物鏈一環(頂端?),但是人性又很有趣會產生惻隱之心同情心的特質,所以想出各種名目前提例外來說明自己不同於畜牲的獵食是有人性的
我認同樓主說的犯人是主動去虐待動物,你不會主動去虐殺動物
所以我們跟犯人的差別在"我們是為了進食為了生存才殺害動物"
但對動物來說這兩種人有差嗎,有吧,一個可能是一個痛快,一個是慢慢被虐死
我知道犯人虐待動物很殘忍,你很心疼覺得為什麼不能重判,但除非人類能不靠掠食其他生命活下去,不然對動物來說我們也只是比較仁慈的殺手而已
豬:欸牛你看,這邊是動保處,逃到這邊就不會被殺了
牛:你是豬喔,那裏只保護貓狗而已
雞:也不只貓狗啦,只要看起來楚楚可憐被殺時會露出痛苦表情的動物他們都有保
羊:我被殺時表情也很痛苦阿,阿!不過他們看不到,他們只看得到我的屍塊
魚:沒錯,不像我被殺連眼都不會眨一下
蝦蟹:你起碼還會流血,我們只會由青變紅呢
scott810523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看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