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除了抗議政府是否更應該針對養狗人宣導教育


JessieC wrote:
請以"現況"來探討這個問題
如果台灣現在流浪狗數量都還在能夠控制的範圍那當然不應該安樂死
但是這是好幾時年前的狀況
現在流浪狗滿街跑,結紮+安樂仍然比不上浪犬出生的速度,都這樣了還在高喊以結紮代替撲殺...
不會覺得有點太天真了???
再說,結紮放回的狗一樣會造成社會問題,她們身上沒有晶片,出了事誰要負責呢?

最理想的狀況是和德國一樣"0街狗"
每隻狗都有自己的身份,有保險,狗兒必須去上課取得證照才能不簽繩散步
因為狗兒得來不易所以民眾養狗的在乎程度自然也會跟著提升
台灣再繼續以天真的"結紮代替撲殺"態度去面對這個議題,多久才會到達那個境界呢?

源頭控制,品種寵物買賣當然要做好控管~這點只要政府有心就很容易,因為不會有人抗議(除了業者)
可是另一個源頭正是現在正在外頭生生不息的MIX,這個該怎麼處裡?能否請您開釋一下?


最理想的狀況是和德國一樣"0街狗"-->請以"現況"來探討這個問題
結紮+安樂仍然比不上浪犬出生的速度-->另一個源頭正是現在正在外頭生生不息的MIX,這個該怎麼處裡?
能否請您開釋一下?-->症狀是鬼打牆,應該是進入走火入魔階段啦!!呼呼呼哇哈哈哈!!!

jrta1597 wrote:
收容所環境本來還沒那...(恕刪)


說真的,我不認為7天跟12天會差到哪裡去。

另外,滿了就不應該收,這是明定在動保法的收容規範。
要收,就有本事將收容所擴充,增派人手處理。
要收,就有本事讓醫療充足,讓疾病不至於交叉傳染。

流浪動物收容中心?真是汙衊了這個名詞。
你說的多半是一些阿桑,只是基於慈悲心去餵狗,怕他們餓肚子,多半不懂何謂TNR,您所謂的"反而不帶他們去結紮",您認為這些阿桑會有這樣的觀念嗎?會不會想太多了,而且這些阿桑有經費嗎?就連動保團體都是在經費缺乏的情形下去做TNR,根本是在幫政府收爛攤子

HarryBo wrote:
跟你說彰化的愛狗人士...(恕刪)
egi_ysjq wrote:
jrta1597 wrote:
收容所環境本來還沒那...(恕刪)


說真的,我不認為7天跟12天會差到哪裡去。

另外,滿了就不應該收,這是明定在動保法的收容規範。
要收,就有本事將收容所擴充,增派人手處理。
要收,就有本事讓醫療充足,讓疾病不至於交叉傳染。

流浪動物收容中心?真是汙衊了這個名詞。


沒有差別?
如果沒有差別,動保團體之前說的"新屋收容所塞爆"
是怎麼回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62106822

整個事件的起因是在沒有想好配套措施下,
修的法律.


還有想請問一下,
"滿了就不應該收,這是明定在動保法的收容規範。"
這是在那一條? 我沒找到.

JessieC wrote:
請以"現況"來探討這...(恕刪)


現況就是,政府做的確實是撲殺比例遠高於協助結紮..
結果流浪犬到目前為止仍是抓不勝抓
就證明卯起來撲殺並不是解決的辦法

1. 源頭管制:
【1】寵物需結紮才能出售,並嚴格強制植入晶片,違者罰寵物店業者。
【2】大幅提高飼主棄養罰金
【3】嚴格取締不合格的繁殖場,違者納入刑法
【4】政府大幅補助(下鄉巡迴)偏遠地區家犬、浪犬結紮:
理由是:偏遠地區寵物醫院極少,且多數為放養,無結紮觀念
非常容易就一生十,十生百,生生不息。

以下比較困難,但我很贊成:
【1】禁止販賣寵物,寵物店直接與各收容所合作,將現存浪犬協助認養。
【2】全面進行家犬結紮普查,強制補助結紮

2. 只要源頭管制能徹底做好,現存的Mix可以跟各地區的志工團體合作,
以新北市而言,可以以『區』為單位,負責該地浪犬TNR,當然現存浪犬
不一定都有晶片,就會如妳所說:結紮放回的狗一樣會造成社會問題!

但這不是絕對,當誘捕成功,可評估狗兒狀況,是否適宜放回,若確實是偏非良性
可以再與民間收容中心合作收養,甚或再走最不得以的手段:安樂...

大部分的浪犬都沒有攻擊性,如果有走過河濱公園就知道
狗狗根本懶得理路過慢跑、騎腳踏車的人類
自顧自的享受草地芬芳,與頭頂上的陽光

所以我其實也很贊成將無攻擊性的狗狗於河濱公園TNR
新北市+台北市的河濱公園延綿兩百餘里,其間未使用到的草地區域多到無法想像!
要說排泄物,台北常下雨,而且河濱公園腹地開闊,不會叢聚惡臭
為什麼就一定要趕盡殺絕?不能讓浪犬有個生活的空間??
自由自在的奔跑,總勝過關在暗無天日的籠子。

其實講了這麼多,我只是在想,為什麼台灣就沒有一個、甚至更多...
可以真真正正願意出鐵腕來管制流浪動物的愛狗高官..
否則即便有再多的動保團體,再多的愛心志工,也是難檔翻浪不息的生命降臨!

之前從FB知道了安妮這個人,她是新屋收容所的志工..
但卻要無時無刻的替她手中的孩子送終,淚留不知凡幾
卻仍然無法打進鐵石心腸的高官眼中,願意真正重視這個問題!

台灣何時能跟德國一樣,也許那真是個夢吧!
egi_ysjq wrote:
大部分的浪犬都沒有攻擊性,如果有走過河濱公園就知道
狗狗根本懶得理路過慢跑、騎腳踏車的人類
自顧自的享受草地芬芳,與頭頂上的陽光

那是指數量少的時候,

你有沒有看過大白天南寮漁港,流浪犬成群據地為王,
對遊客狂吠?

egi_ysjq wrote:
現況就是,政府做的確...(恕刪)

現在來討論源頭
你所說的都是辦法

但是其實台灣現在的浪犬裡(別說浪犬,"犬"裡)數目最多的不是品種狗
是mix(我倒是常常在板上看到去河濱跑步騎車被狗追的文阿...)
到處都有,隨處可見~他們的源頭就像剛剛說的,結紮也紮不完,撲殺也殺不完(<--這點我很懷疑)
這個最大宗的狗狗製造源頭該怎麼處置?

你說禁止動物買賣+所有動物強制結紮這根本就是可笑~
人有選擇自己所愛的品種的自由,你喜歡mix別人喜歡貴賓,不能強迫所有要養狗的人只能養mix
也不可以把狗權置於人權之上,經營寵物店的人難道叫她們全去跳海嗎....
再者全部結紮+禁止販賣的話,20年內台灣就沒有狗存在了~這是什麼鬼島阿........
國外的做法是,你要自家繁殖小狗?可以!但是必須去申請證照,檢核通過了才可以繁殖
繁殖生下幾隻必須要通報,因為小狗一出生就要入戶口+施打晶片
他們沒人會買黑戶狗,被抓到次罰1萬歐元~

再來說說台灣浪犬吧~
浪犬真的抓不完殺不完嗎?不盡然...是因為沒有能力沒有資金去做這件事
就算有了錢有了人,還是會被衛道人是擋下來,導致該做的事無法執行
如果像你所說的寵物狗施打晶片落實了~那掃無晶片的狗可以一律撲殺嗎?
若不行的話施打晶片有什麼意義呢?
鄉下地區的狗會比都市多嗎??真的比較需要經費嗎??
隨便找個老人家來問吧...他會罵你無聊!狗就是狗~幹麻要帶他去剖一刀找罪受?

該做的事情不做,覺得是為了慈悲卻把台灣動物環境的進步推向更遠
一輩子看著其他國家然後罵政府無能?
其實政府是做得到的...可是沒人敢做,如果哪個立委或是官員開始強制植晶片+整頓浪犬
必定會動保批為劊子手,他也別想連任或是當選了...(動保最會吵這種新聞啦,像那個高雄的協會...)


jrta1597 wrote:
沒有差別?
如果沒有差別,動保團體之前說的"新屋收容所塞爆"
是怎麼回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62106822

整個事件的起因是在沒有想好配套措施下,
修的法律.

還有想請問一下,
"滿了就不應該收,這是明定在動保法的收容規範。"
這是在那一條? 我沒找到.


現在新屋收容所一個禮拜甚至要安兩次,還是爆滿...
就算差這五天,相信還是爆滿..沒兩天就要進去幾十隻
安的一蹋糊塗,我真的覺得很可怕...

而就算差這五天,我相信收容所環境一樣還是糟糕..
因為即便某些收容所收養沒幾隻,環境一樣是亂糟糟
我是親身走進去觀察的。

重點是,政府只知道不斷捕,不斷安樂。
隨隨便便公告說請來認養就沒事了喔?
要是沒有那些志工無私的付出,會死得更多...
總之就是政府無能處理流浪動物問題...

另,抱歉,我沒說得很清楚:
http://animalprotectlaw.pixnet.net/blog/post/23258156
這是『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

開宗明義第一條: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1)罹病犬隻
經接收人員依外觀初步判定,罹患嚴重『皮膚病』、腫瘤、重病虛弱、
受傷及肢體嚴重缺陷等有傳染其他犬隻之虞、或需要隔離照顧、或不適
合讓人領養者,『應與健康犬隻分欄舍留置』,並儘量單獨飼養。

照我跑過收容所的經驗,根本辦不到!
不是違反是什麼?

3.犬隻最小圈養之參考面積(不含運動區犬隻最小圈養之參考面積(不含運動區)為:...
收容所無足夠欄舍分配使用時,依實際情況調配,但應避免犬隻發生過度擁擠、爭食及緊迫現象.

這就是我說的,滿了就不要收阿,就明訂了圈養範圍,卻硬要收養
有本事收養,就按照規矩來,將收容所擴大!!

後面就不用說了,什麼『犬舍應維持良好之通風;氣溫過低時,需提供適當的避風處置。』
、『一、犬舍應經常清潔,保持乾淨。』

大部分的收容所環境都是很鳥的....不是違反是什麼?

如果這篇公告只是好玩參考的,那還寫幹什麼?
有本事寫洋洋灑灑一大篇,就要拿出本事監督做到,不是嗎!

jrta1597 wrote:
那是指數量少的時候,

你有沒有看過大白天南寮漁港,流浪犬成群據地為王,
對遊客狂吠?


恩,這個時候,就是我說的政府與各地志工協同合作的職責來了
請以吹箭制服狗老大,讓群狗無首,便容易各個擊破。

我在河濱看過一次十幾隻,這樣算多嗎@@?
但經過時,仍是自我陶醉地休憩
我想要看地方吧...有這麼舒服的環境,狗狗沒事跟你吠什麼呢~~
egi_ysjq wrote:
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


所謂"作業規範"
指的是內部作業流程,
意思是說下屬單位"應該"這樣做.

也就是說,他不是法律,
無強制力,無罰則,也無刑責.

所以真的是公佈好看的.
看看就好.

監督是要由上級單位來督導.
上級督導的算,不是民眾來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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