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報10.07更新)關於通報流浪狗(被攻擊),它們下場?

遇到這樣還講狗權的人,已經在搞無限上綱了,
幫他提升一下:不可呼吸,因為隨時有一堆生物吸進他體內死亡,
說看不到的不算,那好,不准吃任何動植物,因為那些都是生命。
迷惘之人 wrote:
恩恩..所以雖然我...(恕刪)




我想說的是~~
通常動保大隊是不會主動去抓流浪狗~
只是有人通報就一定會抓~
抓的下場多半都是關進收容所一定時間沒人領養就是安樂死~
除非你在的縣市政策是零安樂~~

你的出發點是為了周遭與自己的生活品質~~這無可厚非~你也沒錯
但我覺得你卻不想承擔你說的業??這好像怪怪~
有些責任跟業是一定會有~就是所謂的冤親債主~如果你信的話~我個人是信~

我只能說如果你不放心做點好事之後功德迴向被你通報抓走的浪浪吧~

功德迴向方是網路有很多可以找~~
對於一般人而言,問題只能看見:
一、毛保團體或人士:狗狗那麼可愛為什麼要殺狗狗?
為什麼叫毛保不叫動保?因為他們只愛貓狗啊!其他豬牛羊馬什麼都就是該死啊!
二、被狗追過或怕狗的:我騎車路上有流浪狗會追車害我雷殘怎麼不快點把狗抓光?抓去哪裡還是抓走後誰養誰照顧養
多久要安樂死關我屁事!
三、什麼都怪政府的:收容一隻流狼狗一天要花兩百的經費!?為什麼這些錢不拿來造橋舖路還是給弱勢小學生吃早餐?

樓主已具備應有的同理心和大愛,還去思考通報後浪浪會被怎樣,已經很優質了,給你按個讚!

流浪犬解決方案如下:
(1)立法規定犬貓及一定體型以上寵物須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收容所或合法並定期檢驗之專業繁殖場及寵物店開立),領證時強制植入晶片並強制結紥,每年按時納稅,逾期罰款並沒入該寵物由機構代管。
(2)清潔隊員及警員隨身配備掃描器,街上所有可見寵物如有掃描不到晶片而飼主無法提供證照時沒入該寵物由機構代管,補辦證照處10倍罰款,期滿開放認收養。
(3)寵物死亡需登記,後註銷原證照。

優點:
1.寵物登記制合法管理,可以積極管理至寵物疾病預防注射是否確實與飼主環境是否足以提供寵物適宜成長生活。
2.申辦寵物證照須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及強制結紮限制私自繁殖,杜絕黑心繁殖場及其產業鍊。
3.十年內可讓流浪犬絕蹤。
4.合法課稅使用者付費,養寵物的人不一定會棄養,但棄養的人一定是有養過。不養寵物的人對於政府編列大筆預算處
理流浪狗問題應只有人道精神原因的支持,不應少數人做錯事全民買單。





cyoji13 wrote:
對於一般人而言,問...(恕刪)

給你拍拍手,
真的需要很多政策配合才能夠解決流浪狗跟無良飼主的問題。
解決這些問題,讓大家共存才是負責任的做法,而不是整天動物權力掛嘴邊而侵害了其他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流浪狗容易恢復野性,

若出現攻擊性而遭到撲殺也怨不得人,

所有先進國家都不會容許流浪貓狗橫行,

尊重生命就要從嚴立法寵物飼養規定,

對於既有的龐大流浪貓狗,溫和無害的採結紮處理,

有攻擊性的全面捕殺,這是必要的作法,

狗的天性欺善怕惡,狗多勢眾,對小孩的威脅其實很大,

愛護動物應該立法讓虐待及遺棄不再出現,

飼養寵物都應取得核可,植入晶片,

米克斯也不是說養就養,全都納入管理,

嚴格的法律對動物本身更有保障。
會攻擊人的狗! 請踴躍打檢舉電話!

沒反應就說那我要寄照片給蘋果,請記者去訪問一下!

跟我說狗權 先跟我說人權



也不要說啥因果可不可憐的狗屁不通!

如果有小孩不幸被咬死算谁的!

新聞上不就有狗跑進住家咬小孩嗎?

更何況是路邊一大群的!



cyoji13 wrote:
對於一般人而言,問...(恕刪)


不行啦!
這樣嚴重影響到愛媽的權利⋯⋯
檢舉有人飼養的犬隻自由活動是有獎金的,是罰金的五成以上,而且不用等飼主繳納罰金,只要成案就可以領取,請洽各縣市動物防疫所。流浪狗的部分,依規定通報各地清潔隊。
這是前幾天動物防疫所來我們單位上課得到的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
請那些愛狗人士想想~

今天走在路上,大家相親相愛和平共處,沒事。

但是哪天你走在路上被人恐嚇、被人砍、生命受到威脅,

你會怎麼處理?!

迷惘之人 wrote:
前幾天看新聞,前行...(恕刪)



我從不怕流浪狗,因為你狠狠踹過他一次,下次他就怕了。
我被狗追的經驗就是不要跑,停下來追回去,10次有10次狗都嚇得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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