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量的進行撲殺
殺了一個你,還有千千萬萬個你
也是跟不上不肖狗主貓主棄養的速度
如果只是撲殺就能解決流浪狗的問題
那收容所就不會爆滿
TNR也不是完全單獨採行就能盡全功
他的R(replace)也不應是放任的回置
而是要跟民間團體合作協力照護
訓練成看門犬、戒護犬、緝毒犬、救難犬或校犬
如果能撥預算經費配合採行
並大力宣導眷養寵物正確觀念從源頭管制買賣課重稅
或許還有看到成果的希望
不過那些原本仰賴抓狗績效獎勵的既得利益者應該會強力反對啦

afu823 wrote:
老實說我也覺得動保團體 也是名不符實
應該叫做 "動物飼養人"保護團體
現在你們抗議的流浪犬問題,不就是原本你們這些愛養犬貓的人造成的嗎 ?
既然你們都認為是愛動物的團體
自己也不先管管愛養貓狗的這些族群,不要再丟棄貓狗
自己在愛養貓狗的族群內,互相宣導約束,正確的養貓狗的觀念
才不會讓不養貓狗的人, 因為你們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對貓狗產生敵意
現在卻是自己造成的問題 ,還要賴到政府頭上 ,也不准政府撲殺
真搞不懂 ,你們到底想怎樣

jan055 wrote:
動保團體除了抗議撲殺更應該朝制度上去解決 推動立法去管制養狗跟繁殖.強制植入晶片
甚至繳稅.加重處罰 增加的稅收來成立專責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