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也是愛狗成癡,但我遛狗一定會找地方,只要禁止遛狗的公園或場所,我就不會進去。
這幾天小弟我在台中市北屯兒童公園慢跑,常常看到有遛狗的情侶和母女,帶狗進去公園,
還沒綁狗鍊,放任她們的狗橫衝直撞,昨天傍晚小弟我不小心差一點撞到一對母女的小牧羊犬,
還被這對母女狠狠瞪了一下,偷偷罵我一句:「跑這麼快是眼睛瞎了不成?」
好像公園裡她們可以遛狗,我不可以慢跑似的。
如果她們節制好自己的愛犬,我不會有意見,但我深怕哪一天天色太暗,
小型犬若被身材肥壯的小弟我踩到,恐怕很難活命,到時候我一定會自責不已...
既然北屯兒童公園門口規定「本公園禁止遛狗,違者移送法辦」,
還是請大家守規矩吧,遛狗很好,很有趣,但是不該把狗帶到不該去的地方。